综合
深圳位于广东省南部,地处南海之滨,东临大鹏湾和大亚湾,西靠珠江口,北接东莞、惠州两市,南与香港仅一河(深圳河)之隔。地理形状呈东西宽、南北窄的狭长形。全市陆域面积1952.8k㎡,地势为东南高,西北低,主要山脉走向从东到西,贯穿中部,成为主要河流发源地和分水岭。受地形地貌影响,深圳市小河沟多,分布广,干流短,河流径流量小。
深圳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1830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0.51亿m³。2011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4.48亿m³,按当年常住人口1046.74万人计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38.34m³。
201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1502.06亿元,万元GDP取水量为17m³。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5343.33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0.93m³。
一、机构人员情况
深圳市水务局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排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再生水利用、海水利用等,指导区、街道水务工作,负责全市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局机关设8个处室,管理3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1个行政执法机构,13个局属事业单位。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水资源情况
深圳市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天然降水,2011年全市降水量1364.81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减少465.19mm。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4.48亿m³,比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减少6.03亿m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3.04亿m³,比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减少0.93亿m³。
(二)水库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蓄水工程171座(中型水库12座,小(1)型水库65座,小(2)型水库94座),总控制集雨面积575.1k㎡,总库容6.1亿m³。和2010年相比水库数量和库容维持不变。
(三)境外水情况
至2011年底,全市建有东深、东部(一期、二期)两大境外引水工程,总长186.4km;已建及在建各级输配水支线17条。
深圳市东江境外引水指标为15.93亿m³/年。其中,东深供水工程引水指标为8.73亿m³/年,东部供水水源工程引水指标为7.2亿m³/年。
2011年全市境外引水量为15.27亿m³,较2010年增加1.66亿m³。
三、供水情况
(一)水资源供应情况
2011年,全市水资源供应量达到19.55亿m³,较2010年增加0.57亿m³;海水利用量达到120.5亿m³,较2010年增加31.5亿m³。
(二)自来水供应情况
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供水企业23家,街道办以上自来水厂57座,设计供水能力692万m³/d,全年供水总量16.15亿m³,日平均供水量442.41万m³/d。和2010年相比,全市设计供水能力维持不变,全年供水总量增加0.5亿m³,日平均供水量增加13.73万m³/d。
四、用水情况
2011年,全市用水量达到19.55亿m³,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6.63亿m³,城市工业用水6.07亿m³,城市公共用水4.68亿m³,农业用水0.99亿m³,生态环境用水1.18亿m³。和2010年相比,全市用水量增加0.57亿m³,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减少0.06亿m³,城市工业用水增加0.08亿m³,城市公共用水增加0.06亿m³,农业用水增加了0.36亿m³,生态环境用水增加0.13亿m³。
五、排水情况
2011年,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的有24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90万m³/d)、9处水质改善工程(设计规模51.7万m³/d)、7处人工湿地(设计规模16.5万m³/d)及5处快渗系统(设计规模4.3万m³/d),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2.5万m³/d。沙田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于2010年3月31日停产。和2010年相比,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增加130.4万m³/d。
2011年,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为96513万m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3.97%。和2010年相比,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增加5.16个百分点。
六、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至2011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45.05k㎡。其中,开发建设项目22.08k㎡,裸露山体缺口5.35k㎡,弃土弃渣区3.45k㎡,陡坡种果区10.63k㎡,其它自然流失区3.54k㎡。与2010年相比,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51k㎡。其中,开发建设项目增加0.07k㎡,裸露山体缺口减少1.61k㎡,弃土弃渣区减少0.05k㎡,陡坡种果区减少0.49k㎡,其它自然流失区减少0.43k㎡。
七、河道与海堤情况
(一)河道情况
本次河道统计数据来源于2003年深圳市河道普查结果。
按深圳市地域范围统计,集雨面积大于1k㎡的河流共计310条,其中独立河流98条(内陆河流8条,90条为直接入海河流),一级支流113条,二、三级支流99条。
(二)海堤情况
深圳市共建成海堤8处,总长46km。
(三)水闸
深圳市共建有水闸61座,其中,中型水闸15座,小型水闸46座。以地域划分,特区6座(中型4座),龙岗区5座(中型4座),宝安区50座(中型7座)。
八、水费水价污水处理费情况
2011年,深圳市已全部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价〔2009〕62号)中规定的新标准征收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