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位于广东省南部,地处南海之滨,东临大鹏湾和大亚湾,西靠珠江口,北接东莞、惠州两市,南与香港仅一河(深圳河)之隔。地理形状呈东西宽、南北窄的狭长形。全市陆域面积1952.8k㎡,地势为东南高,西北低,主要山脉走向从东到西,贯穿中部,成为主要河流发源地和分水岭。受地形地貌影响,深圳市小河沟多,分布广,干流短,河流径流量小。
深圳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1830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0.51亿m³。2010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8.7亿m³,按当年常住人口1035.8万人计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80.5m³。
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9510.91亿元,万元GDP取水量为19.95m³。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4233.23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4.15m³。
水资源情况
深圳市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天然降水,2010年全市降水量1713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减少117mm。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8.7亿m³,比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减少1.81亿m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4.03亿m³,比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增加0.06亿m³。
水库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蓄水工程171座(中型水库12座,小(1)型水库65座,小(2)型水库94座),总控制集雨面积575.1k㎡,总库容6.1亿m³。和2009年相比,水库数量减少1座(小(2)型水库),总库容减少0.01亿m³。
境外水情况
至2010年底,全市建有东深、东部(一期、二期)两大境外引水工程,总长186.4km;已建及在建各级输配水支线17条。
深圳市东江境外引水指标为15.93亿m³/年。其中,东深供水工程引水指标为8.73亿m³/年,东部供水水源工程引水指标为7.2亿m³/年。2010年全市境外引水量为13.61亿m³,较2009年增加1.34亿m³。
供水情况
2010年,全市水资源供应量达到18.98亿m³,较2009年增加1.02亿m³;海水利用量达到89亿m³,较2009年增加18.24亿m³。
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供水企业24家,街道办以上自来水厂57座,设计供水能力692万m³/d,全年供水总量15.65亿m³,日平均供水量428.6万m³/d。和2009年相比,全市设计供水能力增加22万m³/d,全年供水总量增加0.64亿m³,日平均供水量增加17.6万m³/d。
用水情况
2010年,全市用水量达到18.98亿m³,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6.69亿m³,城市工业用水5.99亿m³,城市公共用水4.62亿m³,农业用水0.63 亿m³,生态环境用水1.05亿m³。和2009年相比,全市用水量增加1.02亿m³,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增加0.41亿m³,城市工业用水增加0.6亿m³,城市公共用水减少0.19亿m³,农业用水减少0.09 亿m³,生态环境用水增加0.29亿m³。
排水情况
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的有18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67万m³/d)、9处水质改善工程(处理能力51.7万m³/d)、8处人工湿地及5处快渗系统(设计能力共计21万m³/d),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2.1万m³/d。沙田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于2010年3月31日停产。和2009年相比,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增加4万m³/d。
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量285.10万m³/d,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8.81%。和2009年相比,全市污水处理量增加5.2万m³/d,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增加8.27个百分点。
至2010年底,全市排水管网总长12844.60km,其中原特区3198.19km,排水管网密度为8.08;宝安区4993.64 km,排水管网密度为8.65;龙岗区2945.59km,排水管网密度为3.81;光明新区766.98 km,排水管网密度为4.92;坪山新区940.20km,排水管网密度为5.60。和2009年相比,全市排水管网总长增加988.52km。
至2010年底,全市雨水管道总长5903.29km,其中原特区1871.38km,宝安区1912.15km,龙岗区1476.40km,光明新区326.24km,坪山新区317.12km。和2009年相比,全市雨水管道总长增加552.03km。
至2010年底,全市污水管道总长3526.97km,其中原特区1261.55km,宝安区1227.70km,龙岗区567.45km,光明新区172.55km,坪山新区297.72km。和2009年相比,全市污水管道总长增加271.36km。
至2010年底,全市渠道总长3414.34km,其中原特区内65.26km,宝安区1853.79km,龙岗区901.74km,光明新区268.19km,坪山新区325.36km。和2009年相比,全市渠道总长增加165.12km。
水土保持情况
至2010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47.56 k㎡。其中,开发建设项目区22.01 k㎡,裸露山体缺口6.96 k㎡,弃土弃渣区3.5 k㎡,水库消涨带1.55 k㎡,陡坡种果区11.12 k㎡,其他自然流失区2.42k㎡。和2009年相比,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1 k㎡。其中,开发建设项目区增加0.91k㎡,裸露山体缺口减少1.25 k㎡,弃土弃渣区减少4.94 k㎡,水库消涨带区增加0.28k㎡,其他自然流失区减少0.1k㎡。
2010年,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35个(其中报告书290个,报告表445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39.27 k㎡,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4.17亿元。和2009年相比,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减少88宗,涉及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减少41.24 k㎡,水土保持总投资减少5.96亿元。
河道与海堤情况
按深圳市地域范围统计,集雨面积大于1k㎡的河流共计310条,其中独立河流98条(内陆河流8条,90条为直接入海河流),一级支流113条,二、三级支流99条。
深圳市流域面积大于100k㎡的河流为深圳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和观澜河共5条,流域面积大于50k㎡且小于100 k㎡的河流共计5条,包括深圳河的一级支流—布吉河、沙湾河,龙岗河的一级支流—丁山河,直接入海河流—大沙河和西乡河。深圳市河道功能主要有防洪、排涝、排污、景观、航运、引水等几种。多数河流兼有数种功能。
水费水价污水处理费情况
2010年,全市地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蓄水0.04元/m³,江河水0.02元/m³;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矿泉水5.76元/m³,地热水5.32元/m³,其他地下水0.14元/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