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组织开展了节假日安全生产、地面坍塌、消防安全、质量普遍性问题等专项检查,结合飞行检测和第三方评估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工作。受监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第四季度监督检查等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受监项目情况
第四季度质监站共监督项目176个,其中新开工项目4个,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10个。截至12月底,受监项目使用固定式起重机械设共37台,其中施工升降机3台、塔式起重机18台、门式起重机10台、桥式起重机6台。正在实施的危大工程75处,主要为隧洞工程、深基坑、起重吊装。
(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季度质监站组织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工作,从全市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抽取了深圳市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光明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等11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纳入第21期质量安全评估。并对22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和实体质量进行飞行检测,重点对钢筋、水泥、坝体防渗结构等进行了检测。
为进一步提升水务工程建设质量,自12月初质监站组织开展了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三检制”执行等工程质量管控情况,参建单位各类检测开展情况、检测单位资质等工程质量检测内容,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等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三)检查及监督文书情况
第四季度质监站累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243项次。针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下发80份预警通知书、24份整改通知书和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详见表1),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处理。
表1 监督检查项目分布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管理行为
人员管理方面,主要存在问题有: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理想,产业工人培训率低,人员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i深建”、安责险等手续办理不及时。
程序、制度执行方面,主要存在原材、中间产品、设备等未履行进场报验和使用审批手续,隐蔽验收程序不规范,试验方案、施工方案等审批不及时,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评定结论、复工申请等材料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工程资料方面,主要存在签字、盖章不全,工程资料滞后于现场施工进度,部分台账和记录缺失或缺少关键施工信息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二)原材与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第四季度质监站共对143个在建水务工程(其中市管项目31个,区管项目112个)进行了74类检测项目的监督检测。主要原材料检测发现2组管材卫生性能不合格。实体结构检测发现钢管焊缝、桩身渗透系数等6项检测内容不满足设计要求。
(三)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钢筋混凝土工程方面,主要存在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裂缝、烂根、麻面等质量缺陷;凿毛不到位或不及时;喷射混凝土局部厚度不足、不密实、不均匀;止水材料搭接长度、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布设间距不均匀、保护层厚度不足或过厚、搭接不牢靠或搭接长度不足;钢筋焊缝不饱满、焊接质量较差等问题。
砌筑工程方面,主要存在砌筑工艺不规范;局部砌体厚度不足,或填筑厚度不均匀;石料形状、尺寸不满足要求;砌石挤砌不紧密,局部砌缝较大;砌筑砂浆不饱满;使用自拌砂浆等问题。
土石方开挖、回填方面,主要存在开挖尺寸不满足要求,基坑积水未及时抽排,回填材料夹杂块石、建筑废弃物,未按规范要求分层回填夯实等问题。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第四季度质监站加强了施工机械,尤其是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发现主要存在建筑起重机械部分装置失效或缺失、索具(钢丝绳)变形、断丝,螺栓锈蚀松动,挖掘机、装载机未安装声光报警装置,施工机械危险部位防护罩缺失等问题。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方面,主要存在边坡、管槽等支护不到位,边坡、井洞临边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安装不牢固,脚手架、操作平台、上下(逃生)通道搭设不规范,隧洞通风设备破损或措施不到位,燃气、柴油等危化品存储不规范,报警装置、警示标语设置不足等问题。
临时用电方面,主要存在电线敷设不规范、电箱位置设置不合理、接地装置不规范、电箱内电器元件破损或缺失、安全电压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要求、缺少检查记录等问题。
扬尘防治方面,主要存在问题有:裸露土体未100%覆盖、施工路面未100%硬化、喷淋及雾炮机等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土保持方面,主要存在截排水措施不完善,未设置沉沙设施,场区道路泥泞等问题。
三、分析与建议
(一)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非
必要不施工、施工必提级管控的要求
各参建单位要紧盯隧洞施工、深基坑、高陡边坡等易造成地面坍塌的危险部位,以及钻爆、顶管、基坑(沟槽)开挖、有限空间、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勘探监测。春节期间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施工,确需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提级管控、项目经理和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带班等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扬尘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建水务工程扬尘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7个100%”措施,特别是涉及土方挖运、拆除工程等易起尘施工,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雾炮、喷淋等湿法施工有效降尘措施,并有效覆盖易起尘区域。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定时冲洗,防止车辆碾压起尘。
(三)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
临近春节,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各在建水务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人工费按月拨付等制度,确保广大农民工足
额领取工资回家过年。落实清偿欠薪责任,如有欠薪问题一律要在节前妥善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