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回收公司:
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我处公开向回收公司对横岭水质净化厂二期8项报废资产(共3类)的回收进行询价,具体如下:
一、资产情况
1.PP斜管2项,主要材质为塑料;
2.承托层卵石3项,主要材质为石材;
3.陶粒3项,主要材质为黏土;
以上3类的报废资产重量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二、勘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7日下午15:00-17:00
三、勘探地址
深圳横岭水质净化厂(深圳市龙岗区丰年村坪梓路119号)
四、回收公司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内容。
2.公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五、报名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请各投标人根据《横岭水质净化厂二期报废资产报价单》(详见附件)分别列明各项报废资产的回收报价。同时,本项目设下限控制价5100元,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综合总报价不得低于下限控制价,低于下限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各项报废资产的回收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处理等费用,即完成废旧资产运输处理的一切费用,不得就回收废旧资产再主张额外费用。报废资产回收报价为“单价”报价,报价格式为XX元/吨,单项不得为零。
六、中标原则
本项目询价按照最高评标价法,采取平均计算的方式,计算综合报价,按照综合报价的价高者为中标单位。
七、中标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4日
八、合同履行时间
全部合同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我处指定财政专户后,并在10日内完成所有废旧资产处理工作。
九、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单及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通过邮寄快递(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报价文件送至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7楼,收件人:蔡珊珊,联系电话:83077896。
2.报价文件必须在2024年12月18日下午18:00前送达。
3.各回收公司要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投标人转包或分包。
附件:横岭水质净化厂二期报废资产报价单
深圳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
(深圳市排水管理处代章)
2024年12月14日
(联系人:蔡珊珊,联系电话:8307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