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政府采购工作指引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深水建〔2023〕194号),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启动了“横岭水质净化厂报废资产回收”项目的公开询价流程,并成立了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组长:周可人,采购小组成员:陈泽霖、黎楚光)。
2024年12月19日,采购小组组织对参加公开询价的四家单位进行评审,在满足相关资质要求、报价资料完整的情况下拟推荐综合报价最高的惠州市轩宇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该项工作,合同价为5225元,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称量为准。
2024年12月20日在水源大厦17楼会议室上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由惠州市轩宇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止。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既定原则确定惠州市轩宇环保有限公司为本次报废资产回收单位。联系电话:83077896,邮箱:psc@swj.sz.gov.cn。
深圳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
(深圳市排水管理处代章)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