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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狠抓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水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群众知情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推进,基本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办公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各业务处室在职能范围内公布并更新相关信息,局法规科技处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年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有序、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二)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一是出台了《深圳市水务局重大水务前期工作咨询论证及社会公开暂行办法》,规定了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水务工程的范围,规定了社会公开的工作要求和程序、时限等,完善了专家、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增强了水务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举办专题保密培训,局主要领导专题主讲保密党课,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水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网站信息更新等工作,由各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组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确保主动公开及时高效,依申请公开办理便捷。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两次邀请深圳报业集团的专家讲解舆情应对知识,先后派出10多人次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供水、节水、水资源、河道堤防、水土保持、排水许可等方面行政许可在深圳水务网上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已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对接,及时更新2014年下放的两项行政审批相关信息。二是推进政府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全面清理我局行政职权,权责清单已经多次修改并报市编办审核,根据市编办统筹安排进行公开。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分别于2014年2月27日、10月17日,及时在深圳水务网和深圳政府在线公开我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我局预算编制依据、收入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收支预算总表、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布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我局于2008年在深圳水务网建立了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统一平台;每年以市水务局名义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和要求;制定《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的分配程序和方式、项目申报资料及要求;编制完成项目预算表后报市财政委审核,批复后在公开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再行联合发文下达项目预算。三是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在深圳水务网公开2014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情况,立项前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特区报对项目内容、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建立了水务工程双信息平台和专栏,规范项目信息公开与共享,建立信用档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等。目前可在深圳水务网检索水务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及建设实施等相关信息,实现建设项目信息及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完善了信用管理制度,出台了《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水务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及信用评分标准,对进入我局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并公开其信用信息,有效加强了水务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我局门户网站——深圳水务网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该网站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在该栏下设置“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局要求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所负责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策和工作动态信息。2014年,深圳水务网主动公开信息115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的信息982条,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2条,通知公告类的信息33条,资金信息类的信息8条,业务信息类的信息56条,办事事项类的信息36条,人事信息类的信息25条,应急管理类的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内主要媒体刊发水务新闻及专题宣传370多篇,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更新,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4年深圳水务网主动公开信息115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的信息982条,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2条,通知公告类的信息33条,资金信息类的信息8条,业务信息类的信息56条,办事事项类的信息36条,人事信息类的信息25条,应急管理类的信息4条。同时,为更好地与民众进行沟通,还专门开设了投诉邮箱和局长信箱、民意征集、网上咨询等公众参与栏目,全年组织在线访谈4次,参与广东省“民声热线”节目2次,局领导参加“民心桥”节目1次,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便利的知情问政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维护并保证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2014年共收到有关水务专业技术咨询和社会管理服务咨询5宗,均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联系,明确其需求,并及时予以回复,当事人表示满意。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情况发生。被提起行政诉讼事件一项,经沟通,原告主动撤诉。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为企业减负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征免征我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收入的通知》要求,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水务网、深圳市地税局网站及时刊登《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免征我市堤围防护费的通告》,发布我市从2014年9月起免征堤围防护费的相关信息。
六、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培训宣传力度有待加大;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评议考核制度有待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水务决策质量,提升水务部门形象。
(一)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并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水务信息的公开,特别是重要的规划、重大项目立项、河流整治方案、相关资金项目安排等要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开听取社会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
(二)发挥好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对各类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三)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公开和交流渠道。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完善政务微博、信访、投诉咨询办理流程。整合优化局长信箱、12345电话服务热线,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水务网公众问答、网上调查、投诉咨询等服务窗口事项的办理流程,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设立专门的解答员队伍,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时解决市民各项难事、烦心事。
(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议、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信访、咨询投诉服务管理,深化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善用现代媒体、微信微博、电子邮箱等途径搜集社情民意,传达水务惠民政策,让民意表达渠道更加畅通,让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助理、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健全局系统信息员联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与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考核力度,定期通报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