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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规范公开内容、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水务、建设服务政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形式、充实队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一)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办公室认真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统筹和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持续性不断增强;各职能处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公开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信息,工作的协调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局法规和科技处始终强化服务理念,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扎实的技术支持和硬件保障。一年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有序、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二)以深圳水务网为平台的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深圳水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维护。围绕全市水务工作重点,优化栏目设置和页面布局,充实完善水利普查、创先争优、东江水源工程通水十周年等专题专栏;及时更新各版块政务信息,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工程建设情况,供水水质、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等内容;强化网站互动功能,积极组织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在线访谈和意见征集活动,认真做好市民在线投诉咨询事项的答疑回复,处理投诉咨询1028件,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2011年市政府组织的网站绩效考核中,深圳水务网在37个部门网站中名列第六。
(三)绩效导向的监督检查取得实效。注重发挥局督查部门和绩效部门的合力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责任的定期和不定期督察考核,及时通报检查结果,通过约谈、部门评比等方式,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监察局开设的电子监察系统的实际,不断强化各部门抓工作落实的意识和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在2011年市绩效办组织的政府绩效考核中,我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指标获得优秀。
(四)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整体效能日益提升。各部门均选派了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熟练的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一名信息公开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局办公室积极组织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开展培训交流,明确工作要求、研讨先进做法、加强沟通交流,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投稿热情持续高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有效确保了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充分发挥深圳水务网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增加相关版块,扎实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全年公开各类信息近1100条。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水务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就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实施、水务迎大运、城市防灾减灾、东部供水水源工程通水十周年、福田河、龙岗河整治等工作,及时组织媒体进行专题信息发布,2011年我局开展新闻发布活动5次,我市主要媒体刊发水务新闻400余篇。2011年,我局还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和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报送信息共计2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积极维护并保证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全部依法按时进行了回复,并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联系,提供周到服务。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收费或减免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精细、规范、高效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201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围绕工作重点、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工作保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一)围绕工作重点,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加大与群众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在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等方面知情问政的需求。
(二)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夯实公开载体。继续发挥我局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强化网站功能,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水务政策法规、重要文件会议等信息;发挥门户网站的权威发布作用,通过政务动态、通知通告、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栏目,及时发布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活动,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水务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强化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和其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完善督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监督导向作用;注重带好队伍,通过组织会议、交流、调研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增进业务沟通,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