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系列部署为主线,以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和行政职权清理为重点,按照局法规部门牵头、绩效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深圳市水务局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按季度进行检查督办,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开展行政职权清理,优化职权的配置和行使。
一是清理行政职权。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安排,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工作,共梳理出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十大类行政职权事项300余项,分项制作职权登记表、外内部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摸清了我局行政职权的“家底”的同时,提出了职权调整方案,拟取消9项,下放1项,转移1项,整合2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的行使方式。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清理行政职权过程中,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并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调整意见。结合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制定《深圳市城市管道供水经营企业后续监管办法》。
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工作。经市编办审核,市政府同意,我局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和城市排水许可审批事项部分下放工作顺利完成,自11月1日起,由原特区内四区水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相关许可事务。另外,向市水利学会转移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评审业务。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经过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积极推动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多次征求意见。印发了《深圳市水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水法〔2014〕337号),要求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定期梳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进行修改或废止。根据市委办公厅部署,开展涉水事务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在《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基础上,2013年印发《深圳市水务局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深水务〔2013〕319号),明确了水务规划、工程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和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前期工作的程序,2014年草拟了《重大水务前期工作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的办法》,正在征求意见。2014年印发《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转发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水函〔2014〕194号)等,明确了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作为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必经程序的要求。印发《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转发深圳市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水法〔2014〕286号),推动依法下放行政职权。2014年度我局报请市政府审定的相关文件如《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方案》《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及河道整治规划(2014-2020)》等均由专业咨询机构拟订,反复多方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
三是加强我局负责的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印发《关于加强水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深水计〔2014〕415号),进一步规范水务项目各环节管理;针对我局项目超概较为普遍问题,牵头制订并印发《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局概算调整工作。拟订了《关于加强水务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并计划年底前发布,进一步提高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健全。认真落实《深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做好与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端口接入工作,2014年度利用该系统依法移送1宗涉嫌犯罪案件,推动重大案件处理。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认真落实《深圳市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若干规定》、《深圳市水务行政执法实施办法(修订)》、《深圳市水务局水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等各项制度。总结多年来的执法工作经验和执法模式,形成一套水政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指引,为规范全市水政执法工作、指导水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提供重要依据。制定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供水、排水和节约用水等6方面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并在市水政监察支队网站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向市法制部门申领执法证件时,提交人员在编证明,以杜绝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目前全市共建立水政执法(监察)队伍21支、水政执法人员250余人,均通过执法证培训考核,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今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未出现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处罚听证案件4宗。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尊重申请人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要求,重视事实调查和法律适用,力求合法合规、便民利民。积极应诉,处理戴知奋、赵素霞等13人诉我局未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其诉我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件2宗,前一宗原告已经撤诉,后一宗尚未判决。本年度我局无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违法。
四、坚持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一是落实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方案,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七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印发了《深圳市水务局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表》,组织开展依法办事自查自纠和开门监督、“一把手”普法讲课、中心组法律知识专题学习等活动,圆满完成市政府各项任务要求的同时,在我局营造了依法办事的氛围。
二是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专门制订了我局干部职工2014年度学法计划。注重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水利部、省以及市组织人事等部门开展的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包括党校培训、在线学习、自选培训、专题讲座等。“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邀请福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举办1次依法行政专题法治讲座。针对水政执法人员,举办全市水政执法知识竞赛、行政执法资格申领培训、排水执法专项行动动员培训会以及各项专题学法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