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抽查发现我市部分基层河长履职存在不严不实等问题,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对基层河长履职情况开展“深调研”,摸清情况,以巡促改,立行立改。5月23日至31日,市河长办先后赴光明、福田、大鹏、龙岗、宝安5区进行实地调研座谈,与相关区河长办负责同志和街道级、社区级河长代表共70余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发现,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5年来,绝大多数基层河长对推行河长制重要性的认识已入心入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能以河长身份参与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而感到自豪,当然也有少数基层河长对自己的职责任务和履职方式存在片面认识,基层河长办的运行机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基层河长对其职责任务认识不够全面,以为履职等于巡河,对责任河湖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不够;二是河长巡河记录智慧化程度不高,纸质台账不够规范;三是基层河长反映巡河频次要求过高,巡河压力大;四是基层河长办人员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以及本次深调研发现的问题,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基层河长履职问题整改。一是编印《河长履职手册》,加强履职培训,提升基层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动深圳智慧河长系统建设,强化问题转办、交办和统计功能,建立无纸化履职台账,提高河长履职效率;三是优化考核方式,在达到上级要求的最低巡河频次基础上,实行差异化巡河,尽可能减轻基层河长巡河频次压力;四是指导推动基层河长办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河长与街道执法、社区网格以及民间河长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