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和对象 | 收费标准 | 执收 | 收费期限 | 说明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1 | 水资源费 |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 | 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单位或个人 | 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及其它取用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为0.2元/m3,其他不同取水类别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详见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 | 取水审批单位(市区两级水务部门 | 同取水许可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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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镇污水处理费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计价格〔2002〕515号、《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及相关政策的复函》 | 《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及相关政策的复函》(深价管函〔2005〕15号) |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污水处理设施排水防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 1、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三阶梯式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含22立方米)、23-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或集体户每人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6-7立方米部分(含7立方米)、8立方米以上(含8立方米),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提至0.9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1.10元/立方米;2.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类污水标准是1.10元/立方米;3.工业类污水标准是1.05元/立方米;4.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类污水标准是1.20元/立方米;5.特种行业类污水(仅指洗车、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用水)标准是2.00元/立方米。 | 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污水处理设施排水防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均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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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
1 | 原水费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原水价格的通知》(深发改〔2017〕900号)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原水价格的通知》(深发改〔2017〕900号) | 各自来水水厂及相关原水取水单位等 | 1.06元/立方米 |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深圳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深圳市西丽水库管理处、深圳市梅林水库管理处、深圳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 | 从2017年8月1日开始至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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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行业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收费项目 | 行业主管 部门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和对象 | 收费标准 | 执收 | 收费期限 | 说明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1 | 水资源费 | 广东省水利厅 |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 | 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单位或个人 | 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及其它取用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为0.2元/m3,其他不同取水类别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详见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 | 取水审批单位(市区两级水务部门 | 同取水许可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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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镇污水处理费 | 广东省水利厅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计价格〔2002〕515号、《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及相关政策的复函》 | 《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及相关政策的复函》(深价管函〔2005〕15号) |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污水处理设施排水防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 1、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三阶梯式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含22立方米)、23-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或集体户每人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6-7立方米部分(含7立方米)、8立方米以上(含8立方米),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提至0.9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1.10元/立方米;2.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类污水标准是1.10元/立方米;3.工业类污水标准是1.05元/立方米;4.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类污水标准是1.20元/立方米;5.特种行业类污水(仅指洗车、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用水)标准是2.00元/立方米。 | 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污水处理设施排水防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均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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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
1 | 原水费 | 广东省水利厅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原水价格的通知》(深发改〔2017〕900号)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原水价格的通知》(深发改〔2017〕900号) | 各自来水水厂及相关原水取水单位等 | 1.06元/立方米 |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深圳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深圳市西丽水库管理处、深圳市梅林水库管理处、深圳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 | 从2017年8月1日开始至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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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
1 |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费 | 广东省水利厅 |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 关于水质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2]10号) | 二次供水清洗机构 | 300元/次 | 深圳市水文水质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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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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