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经预估,2018年全市总用水量20.6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2%;万元GDP用水量8.46立方米,同比下降6.1%,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年共安排治水提质项目397个(含2017年续建272个),预计完成投资380亿元,同比增长92%。新建污水管网2353公里,同比增长17%,补齐十三五规划管网缺口,初步建成系统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超计划完成5520个以上小区正本清源改造,是2017年的4倍多,完成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目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6万吨/日,完成提标271万吨/日。全年共处理污水17.6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39%,日均处理量516.9万吨,污水处理率97%。完成河道整治153公里、入河排水口整治2462个,完成52个易涝点(易积水区域)整治。有效防御了“8.28~8.31”持续超强暴雨,成功抗击深圳35年来最强台风“山竹”等灾害天气袭击,全市实现零伤亡。
(一)配合“深圳90”报建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通过调研北京、天津、上海、宁波等地涉水审批设置情况,研究提出我局审批改革措施。在本次改革中,水务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改革前我局有行政审批16项,改革后9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主要举措包括:部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备案,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改为即来即办的备案管理,取消施工用水计划手续,迁改水利设施并入水工程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再作为工程规划许可前置等。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罗湖城市更新项目涉水审批、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项目涉水审批下放,下放排水达标小区认定事权至各区。承接市住建部门负责的水质净化厂新、扩建和提标改造涉及的施工许可事权,完成相关事项的权责清单系统录入、对外公示、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及有关系统对接工作。配合市政务办完成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上线工作,我局窗口人员转至后台,协助前台人员开展受理审查、咨询等工作。全年行政和服务事项1439项,其中包含即来即办件56件,全部按时办结,服务零投诉,共收到社会各界送来的锦旗6面,表扬信2封,三季度被评为优秀窗口单位,窗口同志均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及网上超市录入发布。
(三)不断完善权责清单,推进职权标准化。结合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考核方案,对我局权责清单系统、门户网站、OA系统中各审批事项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安排,我局从2018年8月开始,对照省水利厅、省住建厅发布的实施目录,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目录,目前已基本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其他类事项与省直部门事项对应关联、系统录入工作。
(四)推进“双随机、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规定的频次、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并公示抽查情况,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本年度,分别完成对9个水资源行政许可项目,9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222个排水行政许可项目,17个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及25个河道行政许可项目的随机抽查,抽查比例均符合年度抽检比例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均采取了现场督查整改、移交执法等措施加强监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推进水务法规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修改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草案,已经通过市法制办办务会审核,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制定《深圳市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分方案》《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东江水源工程立法保护工作,申报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前评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及《水土保持方案备案指引》起草。修订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公示制度。开展涉及生态文明的法规规章政策、涉及产权的法规政策、特区内外不一致法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的清理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制定的《深圳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刚性程序约束。2018年发布的《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均履行了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市政府公报发布等法定程序,落实统一编号和解读要求。
(三)建立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印发《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局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组织对存量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8部可能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委托局法律顾问进行了审查,开展社会公众评议。对2018年新增的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按要求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进一步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起草了《深圳市水务局建设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务局建设工程标准化招标方案》《深圳市水务局标准化政府采购需求》等多项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文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按照规则召开招标、技术、廉政监督3个委员会,强化集体讨论,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刚性程序要求。印发《2018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深水法〔2018〕428号)并在深圳水务网公布。列入目录中的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对《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编制举行了听证会,对《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水污染物排放技术规范》进行了专家咨询论证,对《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报告(2014-2020)》开展了实施后评估。
(三)强化合同审查管理。局系统基本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对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信息公开申请、老虎坑污泥处理厂工程半干化焚烧设备保管、沙湾河综合整治工程EPC补充协议、茅洲河排涝河坍塌事故处理等重大事务进行研究并提供专项法律意见。落实《深圳市水务局合同管理办法》,推行重大合同审查制度,2018年共计190余份合同经过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780多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在我局门户网站新增“执法公示专栏”,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和程序、清单及监督等信息予以明确。印发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定《深圳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完善全市水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体系。积极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的罚款处罚裁量标准,规范全市水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以“‘护水2018’河湖专项执法行动”“重大项目水政综合执法行动”“打击私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观澜河流域水政综合执法行动”“打击施工工地偷排泥浆专项执法行动”“水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等6大专项执法行动为主要抓手,全方位、多领域地执法检查,全力巩固治水提质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464宗,同比增长13%,罚款金额1436.0917万元,同比增长42%。
(三)加强执法队伍管理。2018年,按照“市区一盘棋”整体思路,加大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督察督办、执法联动等方面工作力度。多次举办全市水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水政执法实务要点培训等专题培训活动,共培训240人次,全方位提升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法律素养及专业技能。结合基层执法难点弱点,编制并印发《深圳市水政执法规范指引》《水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汇编》《水务法规快速查询指引》等工具书,为全市22支水政执法队伍统一配备高清执法记录设备、排水取证工具以及多功能反光执法背心。
五、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投诉渠道畅通。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以及局长信箱、公共信箱、信访邮箱,指派专人维护。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处理工作,努力做到了件件有办理、件件有回音。1月份至今,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45件(次),办结745件(次),办结率为100%,其中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包含来信、电子邮件、局长信箱、12345公开平台等)741件,来访4件(次),未发生恶性事件。明确局执法机构水政监察支队为负责水事纠纷调解的机构,出台水事纠纷调解指引,并向社会公布。
(二)依法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2018年,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分别办理了陈森宝与坪山区环保水务局的复议纠纷,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岗区环保水务局的复议纠纷。其中,对陈森宝行政复议案作出了维持决定;对广汇源行政复议案,因广汇源撤回复议申请而结案。严格按照我局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18年我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宗,均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积极派人出庭应诉。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预决算等重点信息。深化运用“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本年度推送微信163篇、发布微博276条,“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喜获南方号深圳政务新媒体“最具人气奖”。围绕治水目标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治水提质、海绵城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防应急等重点工作开展多形式宣传,为水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配套的干部考核方案、监督问责方案、宣传方案以及线索排查报送规范要求。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微信工作群,落实案件线索周报和工作总结月报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上报线索10条。制定并有序落实《深圳市水务局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邀请市扫黑除恶办业务骨干开展线索摸排和报送业务培训。先后对罗湖、南山、宝安、龙岗等区的环保水务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压实责任。
六、充实法制机构,加强干部学法培训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理论中心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宪法等知识。分管局领导数次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部署相关工作。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应事先经局法规部门审核,充实法规部门力量。
(二)认真开展水务法制宣传。制定并印发《深圳市水务局2018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水利部普法办开展的水法知识大赛、省水利厅“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等活动。组织开展送达规则和宪法学习讲座,开展宪法学习有奖在线问答活动。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水务立法和规章制度。推动《排水条例》立法工作。协调省水利厅推动东江水源工程立法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结合改革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新形势下,评估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完整性。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落实“深圳90”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要求,探索秒批改革;深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工作;完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积极推动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建设,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继续强化水政执法。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为抓手,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内部审查,推动依法行政。继续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抓好对涉及水环境质量、水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持续保持水政执法高压态势,全面助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巩固治水提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不断创新执法工作方式。
(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做好线索摸排。持续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及企业参与。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继续做好督导统筹和协调。开展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担当意识。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河湖清理专项执法等行业治乱行动,推动专项斗争工作走向纵深。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干部学法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节水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执法宣传,为全市上下合力治水营造氛围,争取水务法治工作取的新成效。
专此报告。
深圳市水务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