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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防指挥部根据台风预警信息,结合全市防御工作态势决定启动或解除全市防风应急响应。防台风应急响应按紧急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分别是关注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全市台风应急响应经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授权人签发后由市三防办负责发布(其中关注级应急响应在气象部门白色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自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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