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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基本情况

信息来源: 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3-18 【字体:

  一、基本水情:深圳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932.9毫米(不含深汕),雨量主要集中在每年4-9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6%。

  全市共分12个流域水系,流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河流共有362条,总长1220.95公里,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7条(茅洲河、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赤石河、明热河)。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深圳坚持开源节流并举、外引内蓄并重、开发保护并进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水源工程网络体系。全市共有东深供水工程、东江水源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三大域外引调水工程,以及北线引水工程、石松支线供水工程、龙茜供水工程等多项市内输水干、支线工程;共有水库169座,总库容9.78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人均水资源量约121立方米。

  三、城市供水:深圳自来水普及率为100%,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为99.63%,自来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水质优良。全市共有46座自来水厂和5座水处理站,设计供水能力为839.5万立方米/日,2024年自来水供应总量约19.42亿立方米。截至2024年底,我市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工程二阶段已完工小区为3816个,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小区为2803个。

  四、节约用水:2024年,深圳市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6.1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3.54立方米,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4.57%,用水效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再生水利用率达83%,其中再生水替代常规水利用量超5000万立方米。建设国家级水效领跑者4家。推动合同节水项目签约20单,签约数量占全省四成以上。

  五、防洪减灾:深圳已建成以水库、河道、海堤、滞洪区、排涝泵站等水利工程为主体的防洪工程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体系已初步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和现代化的水务防汛指挥决策系统逐步完善,全市整体防洪潮能力为100~200年一遇,内涝防治能力达到20~50年一遇。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海堤37段,共173.31公里,防洪挡潮水闸140座,排涝泵站154座。2024年成功抵御39场暴雨和7个台风的袭击,未发生因灾人员伤亡。

  六、水污染治理及排水管理:围绕全市河流稳步达优目标,聚焦生活污水处理“双转变、双提升”,纵深推进水环境系统治理。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市政污水管网8500公里(不含深汕),市政雨水管网12500公里(不含深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5%;共有水质净化厂45座,处理能力达721.3万吨/日,产生的污泥全部实现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置。截至2024年底,21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的国省考断面比例达100%,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的河长占比达82.8%。

  七、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深入开展千里碧道、绿美碧带、幸福河湖建设及水塘河道清淤等工作,一体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协同发展,印发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在全市开展水环境隐患点整治攻坚行动的令》,完成水利部下发的河湖库遥感图斑核查整治工作,销号率达100%。完成省下达我市的7条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实施河湖分级分类管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长湖长常态化履职履责,巡河约6.8万人次,发现和解决问题1.3万余个,连续6年获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八、碧道及水利风景区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碧道856公里,茅洲河、大沙河被认定为省级水利风景区。观澜河、坪山河入选2024年广东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九、海绵城市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不含深汕)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建成区共601.8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区的62.46%。在全市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片区共100个;深汕特别合作区累计达标面积9.59平方公里,占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区的38.37%,达标片区1个。

  十、水务立法与水务行政执法:根据社会发展状况持续修订完善涉水法规规章。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水法规6部、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20部;全市共有11家区级水政执法队伍和12家受委托执法单位,对违反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排水、供水、节约用水、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