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部署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依法行政、依法推进治水管水。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支部会议学习等形式,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通过专题学习、专家授课、集中讨论等方式,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文章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着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水问题。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全面覆盖水务干部职工。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水务大讲堂”平台,持续开展“双周学法讲法”活动,提高水行政工作能力和实效,形成尊法敬法、履职尽责、守规矩知底线的氛围。其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各总支(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做好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公职人员参与“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实现全覆盖、全达标。
二、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嘉东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
(一)水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关、程序关;审定年度《深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推动制修订《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党组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一步优化决策程序;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和审计、巡察问题督办整改。
(二)水务立法工作亲自推动实现良法善治。一是推动重点水务法规规章“制修订”。《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已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已报请市司法局审查;《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已完成立法后评估及立法调研。二是推动水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等已完成修订。
(三)狠抓干部法纪作风教育。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纪教育作为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定期邀请市纪委有关同志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督促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廉洁从政以及加强学习履职涉及的法律法规。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力求工作实效。坚持依法治水、管水,扎实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协同发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022年,全市水务领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4.93亿元、完成率100.01%,罗铁、公清等重大水源工程开工建设;完成500个小区优质饮用水改造、600个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4%,万元GDP用水量降至6.8立方米;成功举办首届全国节水创新发展大会;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优良率95.2%,全市优良河段684.8km、占比达到64.8%,整治积水内涝点82处,新增海绵城市面积60平方公里,新建成碧道270公里,茅洲河获评生态环境部“全国十大美丽河湖提名案例”,大沙河碧道入选“广东省最生态碧道”。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决策要求,印发《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局官方网站公布。《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等重大水务政策,均按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以局法制部门和公职律师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全年出具法律意见近100份,审查政府合同超过200份,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水政执法品质。印发《2022年提升水行政执法品质工作要求》,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推动执法由“量”向“质”转变。开展防汛保安、侵占河湖、非法采砂洗砂洗泥等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拆除20余处妨碍行洪安全的构筑物,排查处理涉嫌侵占河湖问题30余项,联合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深圳海事局等7部门赴珠海口近海海域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422宗,处罚金额1831万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罚款处罚实施标准》等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和执法程序。推行水政执法市区联动机制,推进水行政执法与“两法衔接”、检查公益诉讼机制。开展水务系统年度案卷评查和执法系统录入管理,对各区水务局开展执法督导10余次,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合力。首次举办全市水政执法比武竞赛活动,全市共10个区水务局组队参赛;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及颁证仪式,各区水务局100余人参加并进行集体宣誓。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以案释法。印发《2022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利用“世界水日”、“12·4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新制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等的法治宣传。采用专题培训讲座、线上法律知识竞答、竞赛比武、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实现水务普法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二是探索创新普法新形式。持续坚持“双周学法讲法”活动;创新开展水务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约谈普法制度;圆满组织完成全市水务职工参加水利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我局被水利部评为优秀组织奖;举办“拥抱海绵,共享自然——《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大家谈”主题直播活动,累计观看人数达1.7万人;在局官方微信创设“水务普法系列”品牌栏目,已推送21期推文;开展“执法交底、守法承诺”送法进工地主题活动,得到水利部“法治水利”平台宣传推广。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5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办事大厅,实现一门集中、一网通办。办理时限整体压缩78.57%,2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秒批”,电子证照关联率持续保持100%。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首批改革事项清单中,我局的2项重点改革任务(水利工程招投标和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督)提前半年完成改革任务。2022年,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业务近1500件,窗口及工作人员均获评“优秀”,审批服务“好差评”总评价数1355件,均为好评。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着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依托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政策及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全年开信息3339条,官方微信推送宣传文章274篇,行政许可137件,行政处罚73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1件,发布政策解读12篇,积极做好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质保量完成政协人大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局长信箱、公共信箱、信访邮箱,2022年处理各类投诉咨询1300余件,成功化解国家满意度评价件34件。办结率为100%,全年未发生越级上访情况和恶性事件;承办建议提案共41件。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5宗行政复议案件按时进行答复,未发生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5宗行政诉讼案件均积极答辩、举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局领导出庭4次,尊重配合司法审判,未发生我局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形。
回顾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我市部分水务法规规章制定时间较早,相关重要的涉水法规规章的制修订立法进程需进一步提速。二是水政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为水务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审查,争取尽早出台。加快《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修订。
(二)严格水行政执法,推动行业监管规范有序。坚持日常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凝聚各区水务局的执法力量,加强联合部门执法,全面提升执法合力;推动行政执法、行政检查与水务合同履约评价、水务工程不良行为认定协同使用;加大水污染、水土保持、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以法治规范人的行为。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营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围。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业监管与普法工作联动,将普法融入业务管理过程中。依托水保园、水情教育基地等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依托水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定期推出“水务普法”系列;结合水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传统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做好典型执法案例曝光、以案释法,强化水法治权威。
(四)强化监督和内控,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水务系统内控体系,将采购、合同、考核、验收、结决算、转固各环节、全链条纳入内控体系,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水务部门预算资金项目实行内部审计、开展跟踪监督、落实闭环整改,压实各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处室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促进水务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深圳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