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水情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突出特色、兼顾均衡”的评选原则,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程序,拟将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龙华区生态文明建设展览馆、洪湖水质净化厂水情教育基地评为深圳市水情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向深圳市水务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一律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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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