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相关规定,为确保在防汛抢险中物资使用安全,按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报废年限,我单位确定了一批已到报废年限不再使用的物资进行报废处置。
现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废品(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方法
以自愿报名为原则,请符合条件愿意参加的相关单位填写《深圳市水务局防汛物资报废回收报名申请表》,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纸质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深圳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5楼,电子邮箱:fyc@swj.sz.gov.cn。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83072136。
三、评定方法
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对报废物资进行现场查看,回收单位对报废物资进行回收报价,经评定后确定一家单位进行回收。
附件:深圳市水务局防汛物资报废回收报名表。
深圳市水务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