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等相关规定,市水务局现将2023年度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我市全年累计处理污水21.37亿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234.77万吨(含水率80%),纳入GIS系统管理的市政排水管渠20,833.15公里、市政污水(截污)泵站75座。我市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专户2,328,501,191,49元,全部用于支付水质净化厂的运营服务、污泥处理处置、管网及泵站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等相关费用。
特此公示。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