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水务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水工作
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领导讲法学法”活动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各党(总)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局党组以上率下第一时间学习并研究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前往住建部、水利部了解改革政策,谋划了深化深港水务合作、完善水要素市场机制等6方面共16项改革举措。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打造美丽中国典范”专题辅导,各党(总)支部跟进学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上率下引领水务干部职工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局党组书记带头学法讲法,谋划并主持“学法讲法活动”,开展了“依法行政应知应会三张‘清单’”专题讲法活动,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决策,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审定《深圳市水务局2024年重点立法工作计划》等重要法治文件,听取《深圳市水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重大行政决策的请示报告。推动行政执法质效持续提升,执法力量不断增强。
局长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学法要求,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宣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规,在市政府七届138次常务会议“局长讲法”活动中宣讲《节约用水条例》。担任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专班组长,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相关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及《深圳市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定期调度民生诉求办理有关工作。担任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研究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
三、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高效履职尽责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权责清单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其中,52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一门集中、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与便民服务100%接入“i深圳”。配合完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两项“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共受理行政审批2000余件,均按时办结。“好差评”好评率持续保持100%,窗口共收到外界人士赠与锦旗3面,表扬信3封。通过开展“走流程优服务”行动,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2.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修订《深圳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指引》,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采购需求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完成《深圳市节约用水办法》《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节水专项资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及60余个采购需求的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水务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持续推进水务重点立法项目。2024年,修订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和《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已提请市政府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市水库保护和利用办法》已报市司法局审查。牵头开展我市第一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
2.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2024年,出台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等3项规范性文件已报市司法局审查,正在推进《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修订及《深圳市节水专项资金管理若干规定》废止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中共深圳市水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局法制部门作为局长办公会议、局招标委员会会议的固定列席部门,做好合法性把关工作。印发并公布《深圳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各项法定程序,对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圳市居民家庭户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2.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支撑作用。出台《深圳市水务局公职律师管理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规文件起草论证、重大项目采购、信访、涉诉案件处置、行政处罚案件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设立首席(总)法律顾问,全面统筹做好法律风险把控。
(四)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制度强化协同。编制《〈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等5部行政裁量权基准。持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100余宗水务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线索筛查,推动办理4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水务+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培训,以案释法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协作。
2.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覆盖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促学,以评促改,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务系统行政执法能力。
3.创新行政执法模式。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构建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优化随机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监管。制发“执法交底书”,在中标约谈会、工程现场、执法现场广泛开展“执法交底、守法承诺”活动,督促执法对象遵纪守法,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预案方案体系。印发《深圳市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7部应急预案,结合“9.7”极端特大暴雨场景,编制完成全市10大流域水系洪涝风险图,开展暴雨洪涝典型场景模拟建设和应用。
2.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针对极端天气下导致的积水内涝、地下空间进水、设施停电等典型突发场景常态化开展模拟演练,以演促练,以练筑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网格员防汛隐患发现和处置培训,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宗,均按要求按时答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暂未开庭,已按要求提交证据材料。
2.及时高效回应民生诉求。2024年,我局民意速办件办结件按时办结率100%,信访件整体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越级上访和恶性事件。
(七)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权力监督
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信息。2024年,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近400条,100%解读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办理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19件,签收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智慧化保障
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关联率持续保持100%。用好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信息过程跟踪、动态监管及便捷查询。在福田区、南山区试点开展排水口实时监控等科技执法应用,以科技赋能水务执法。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偷排滥排污水黄泥水、野蛮施工破坏水务设施等涉水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对水务设施安全运行造成极大影响。后续需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的力度和强度。
(二)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需进一步抓细抓实。水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在会商研判、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的联动需进一步加强。
五、2025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水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推动涉水法规规章制修订
加快推动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深圳市水库保护和利用办法》等重点法规规章出台,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法规规章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草案,加快报送审查。
(三)推动提升水务政务服务质效
推动政务服务与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融合,配合做好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大力推进供排水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
(四)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落实《深圳市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强化对各区水务部门和各受委托执法单位的监督指导,加强执法人员实践锻炼,持续提升全市水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