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深圳市鹏新旭技术有限公司全厂生产用水所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坪山河人工湿地,未向市政污水系统排放。生活用水通过厂区内部污水管道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用水量由厂内水表确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同意免征该公司生产用水污水处理费,生活污水处理费正常征收。期限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张俊武
联系电话:8307782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