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法”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等内容。邀请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教授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学深悟透全会精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述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年度述法。
局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议审定《深圳市水务局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深圳市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研究讨论国有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涉法问题,听取关于《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等法规文件的报告。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就水文旅项目涉法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主持召开专项会议听取局年度立法计划推进情况报告,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密切沟通协调,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水库保护和利用办法》等法规规章出台。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成效明显,水务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2025年,积极与东莞相关部门协调对接,推动出台我市首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为跨行政区划河流协同治理提供了法治样板。完成《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修订。《深圳市水库保护和利用办法》通过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
目前,现行有效的水务规范性文件共22部。其中,2025年修订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等2部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废止《深圳市节水专项资金管理若干规定》,按要求开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深圳东部供水工程安全保护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的废止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修订《深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指引》,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参考目录清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将《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三部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共4项事项纳入目录,其中《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同时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坪山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完成实施后评估。
强化重要请示事项事先合法性审查论证工作,对改革事项、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等重要事项开展事先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支撑作用,2025年就国有资产移交等事项开展事先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重点围绕市场准入准出、经营行为规范等开展审查。按要求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2025年报请相关部门对《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3部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持续做好政务服务,2025年共受理行政审批2121件,均按时办结。“好差评”好评率保持100%,办事窗口共收到锦旗3面、表扬信6封。按要求下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审批事项至各区(新区)水务局实施。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质效
坚持以筑牢体制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素质水平、注重工作落实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促进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提升”。
1.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执法标准规范管理。全面梳理行政监管事项,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频次,全面推广“行政执法监督码”。采取各执法单位交叉互评方式开展全市水务系统案卷评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在我局官网发布线索征集公告,引入公众监督机制。
2.深化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有效促进执法提质增效。引入检察、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督力量,推动“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创新采用异地替代修复模式,办结我局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推动水务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积极采用非现场检查模式。
3.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保障执法温度和力度。全市首推执法观察期制度,印发《深圳市水务执法观察期工作指引》,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并使用柔性方式开展执法。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优先采取指导、纠正等柔性措施激发市场活力。
(五)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法防范突发事件风险
紧盯源头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措施落实。2025年,依托“@深圳-民意速办”“所长信箱”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对水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民意速办件满意率100%,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内容。开展年度水务防汛应急演练,举办全市防汛责任人培训及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汛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六)健全法治监督保障,强化行政工作监督
自觉接受多方监督。保质保量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25年,签收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依法办理行政复议,2025年共收到1宗行政复议申请,已按时答复,未发生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况。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共发生2宗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均积极答辩举证,局领导按要求出庭应诉,未产生败诉案件。持续完善外部审计配合协同及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62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0件,及时答复率100%。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9篇,推行政策法规解读,确保政务信息全面规范公开。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印发《深圳市水务局2025年普法工作要点》,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讲座,组织开展答题活动,发布宣传推文。依托水库、河道、水情教育基地、水质净化厂、水文站点等重要水务宣传阵地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加强水行政执法过程的法治宣传教育,印发“执法交底书”,开展“执法交底、守法承诺”送法进工地、进社区活动。
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水务普法系列”栏目及时推送法律法规知识,2025年共推送9期,累计推送61期。结合执法工作实践,在局门户网站“典型案例曝光台”面向社会公众发布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025年共发布4宗案例。整理汇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水务法律事务案例,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和新提任局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三、存在问题
(一)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线索发现能力、执法帮扶检查、重点行业专项行动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巩固执法高压态势,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安全生产和建筑废弃物领域执法实现较大突破。对于重大水事违法行为,注重运用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助力案件办理,加大惩戒力度,提升执法威慑力。
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强化协作机制的统筹指挥和协同办案能力,2025年协助办理涉水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水事秩序持续向好。
(二)2025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水务涉企行政检查仍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在水务业务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依法治水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法治人员力量,强化注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持续加快水务重点领域立法进程
持续推动水务重点领域立法起草工作,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出台《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持续规范水务涉企行政检查
以“无事不扰、精准高效”为原则,依托全市统一的“扫码入企”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数字化统筹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力争实现水务涉企检查频次进一步压减,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覆盖主要涉水监管场景。
(四)持续提升普法宣传水平
落实落细普法责任,开拓思路,丰富普法形式,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强化法律顾问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法律保障和支撑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更好促进水务法治宣传融入新时期水务发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