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用水主要用于设备发电、机组冷却,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直接排海;机组冷却过程中蒸发生产用水。生活用水主要用于厂内食堂、日常办公,产生的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通过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口处设有电磁流量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同意该司免予缴纳生产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按照排口处电磁流量计显示的用水量值计征,期限为2026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3日
联系人:张俊武
联系电话:8307782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