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6〕24号)要求,经各单位推荐和综合评选,形成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深圳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水污染治理处)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张举成 深圳市水务局河湖工作处
郑映云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河湖工作科
刘知遇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三、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
于 洋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党委
朱广保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党委
吴远珍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明珠街社区党委
联系电话:0755-83072695。
深圳市水务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