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水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市水务集团:
为全面提升水务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要求,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择优、创优、严管、重罚”,深入推进水务工程高质量建设,将“平安、优质、生态、智慧、廉洁”理念融入水务工程建设全过程,打造精品工程,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提供安全、健康、生态的水务保障,我局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水务工程高质量建设 打造水务精品工程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7月27日
关于深入推进水务工程高质量建设 打造水务精品工程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提升水务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要求,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择优、创优、严管、重罚”,深入推进水务工程高质量建设,将“平安、优质、生态、智慧、廉洁”理念融入水务工程建设全过程,打造精品工程,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提供安全、健康、生态的水务保障,制定本措施。
一、坚持优质优价,深化招标制度改革
(一)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坚持择优、竞价、廉洁、高效原则,实行招标人负责制,以实现水务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为目的,结合项目特点创新招标投标模式。围绕精准择优和全链条择优目标,实施优质优价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按照施工、货物、服务等类型以及难易程度,细化择优、竞价相结合的原则,科学选取各类型招标项目择优因素,严格限制“以最低价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制定统一的定标工作规则,编制清标工作指引,加强定标专家管理,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规范定标行为。实施招标需求标准化、菜单化,实行招标投标信息化管理,加强招标管理。推行集中招标,提倡大标段招标,鼓励大型优秀企业竞标;加大中小型项目招标择优力度,采取批量招标方式对同类项目招标,扩大施工预选招标范围,规范操作,提高效率。探索与履约评价优良、重诚信、守廉洁的企业开展战略合作。
建立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优质企业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扩大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环节的规范应用,在招标时优先选择名录内的企业,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实行对不廉洁从业行为的一票否决制度,确立“优质”竞争市场导向。
(二)强化合同管理
坚持“择优、创优、严管、重罚”,修订完善水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咨询等合同范本,充分考虑合同的法律特征,明确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细化奖优罚劣、严管重罚、合同变更、纠纷处理等内容,按规定将通过招标投标节约的部分资金作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和推动工程建设科技创新的措施费用。完善履约评价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对中标人开展履约评价,评价结果录入诚信管理系统,实现各招标人履约评价信息共享,作为招标人择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合同约束机制。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完善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制度,并与优质企业名录管理挂钩。
(三)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结合水务工程实际,补充完善水务工程定额及计价依据,以满足建设各方主体的计价需求。加强水务工程概算编制管理,规范概算编制方法和深度要求,提高概算编制质量。规范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开展工程造价文件质量检查,特别是招标控制价、三审合一项目的结算,确保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审质量。实施水务工程结(决)算信息化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结(决)算资料信息线上收集,加强合同、设计变更、结(决)算编制审、问题整改等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工程结算监控机制,加快推进工程结算。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建设工程从立项、设计、发包、施工到竣工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
(四)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在水务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对功能、规模、标准、施工边界条件等因素较为明确的项目,鼓励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DB)发包模式,促进设计采购与施工深度融合,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结合项目实际引入代建模式,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创新工程监理制度,严格落实工程咨询(投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领域职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充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力量。
(五)建立创优激励机制
建立奖优罚劣机制,激励争优创优,对本市水务建设工程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给予以其投标价格折价评审的方式提高其中标机率的创优鼓励;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安全文明施工最高奖等国家级奖项的水务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参建各方主体获奖结果与优质企业目录动态管理挂钩,录入诚信管理系统,作为招标人择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坚持标准引领,提升前期工作质量
(六)完善工程建设和技术标准
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要求,分析水务工程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结合深圳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水务工程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造价、使用年限等相关指标;完善水务工程建设和选材用材标准,提升功能品质配套。
按照对标国际、领先全国的目标要求,结合深圳发展实际,全面梳理现行水务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图集,培育扶持团体标准,逐步建立体现国际一流水准的水务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完善防洪排涝、生态河湖、碧道、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装配式建筑、BIM应用、信息化技术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七)加强水务工程前期规划
对照深圳发展定位,高起点、高质量编制水务中长期战略规划,加强水务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将水务规划指标管控要求、水务发展需求落实到上层次规划中,同时加强市、区水务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策划生成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或者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提前谋划一定时期内需建设的水务工程项目,建立水务工程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水务工程与区域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协同建设,与交通、空间、产业、生活、生产、生态等城市建设各要素协同推进,与防洪、排涝、治污、生态、景观、文化等治水各要素协同对接。
(八)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策划制度
建立水务工程项目管理策划制度,在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前期决策和实施阶段,开展项目管理策划,充分考虑项目的总体定位、总体目标、总体功能、建设规模、建设水准及组织实施相关重要环节等要求,预先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难点及存在风险,对工程各环节进行梳理、预估,提出相应管理重点及应对措施,发挥项目管理策划的上游优势和引领作用,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进展顺畅,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效率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九)创新工程方案设计优选制度
设计优选应结合建设项目特点,采取设计招标、设计竞赛和直接委托行业顶尖专家三种方式开展。设计招标为设计优选的普遍采用方式;设计竞赛适用于设计创意、概念征集的项目;直接委托适用于特定项目,可按规定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梁思成建筑奖和普利兹克建筑奖得主,以及在特定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建筑设计专家,领衔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并向社会公示。
吸引业绩优、水平高、信誉好的国内外知名建筑师、设计单位或团队,积极参与水务工程的设计竞赛或设计方案招标,必要时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人选择设计单位或团队时,强化对整体方案、设计人员、既往业绩和企业信用等综合能力考评,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设计费用。对于经评审合格入围但未中标的优秀设计方案,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实际给予不同程度的落标补偿,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入围补偿方案。
建立方案设计直接委托制度,特定项目可以按规定直接委托给特定人士,吸引高水平的设计大师、院士参与重大水务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提升工程品质。对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建筑艺术造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招标人应当组织专家对特定人士先行提供的概念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将方案设计任务直接委托给普利兹克奖、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以及中国工程院院士(限工程设计类机构或单位)等国际一流、国内顶尖的行业专家所在的工程设计类机构或单位实施。
(十)强化勘察设计文件管理
坚持以高标准、高质量、高品质设计为引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融入水务工程,深入工程功能、品质、建造、运管等需求调研,推行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成果转化,深化BIM技术应用,推行构件标准化、工业化,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加强专项方案比选论证,结合不同专业的施工工艺和具体做法进行施工图深化和优化设计。
实施勘察设计前期文件论证制度,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的法规标准符合性、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施工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充分发挥技术审查把关作用,加强勘察设计文件质量管控。
实施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信息化管理,加强勘察作业开工告知、勘察和设计文件上传及确认、勘察和设计文件通过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及施工现场使用的设计文件抽查管理,落实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实行水务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单位上传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确认,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备案时,应当承诺上传至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材料设备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实施勘察现场作业情况及勘察、设计文件抽查,加大抽查环节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市场、企业、人员的诚信联动机制。
三、突出关键环节,强化过程质量管控
(十一)严格基建程序和工期管理
遵循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平台优势,做好项目前期审批报建工作,实施水务工程推进例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督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水务工程建设有序开展。严格水务工程建设工期管理,保障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有效的施工工期。对合同工期低于定额工期80%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采取相应的技术经济措施,实施项目策划先行、基础土方先行、道路管线先行、景观绿化先行,开展设计标准化、构件预制化、施工机械化、建设并联化,落实工程进度动态管控、施工进度计划动态管理,并加强重点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强化材料设备质量管控
按照“性能优越、环保耐用、美观精致”的原则选用材料设备,加强材料设备质量全程管控,落实材料设备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完善材料设备管理体系,建立重要材料设备预选库、材料设备品牌库、材料设备黑名单,健全见证取样和检验验收制度,加大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力度,开展第三方材料设备巡查。实行材料设备信息化管理,建立材料设备全过程质量追踪溯源机制和假冒伪劣材料设备曝光机制。
(十三)严格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落实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检测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检测机构委托方式不符合规定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实行水务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对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动态管控,加大抽检频率和工程检测资料核查力度,规范检测行为,严查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编造检测数据等行为,确保检测质量。
(十四)完善施工质量控制体系
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将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和员工。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行现场工程师巡查影像上传制度,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推广采用精细化建筑模板技术,实行“标准化配模”,提高模板周转率,确保结构几何尺寸、垂直度、平整度、对缝规则及表面观感。实施“样板引路”,以实物样板作为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的标杆。推广和完善独立第三方实测实量制度,全过程开展质量检查、安全文明巡查。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检查、登记、整改、举一反三、复查、销号的整改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避免质量安全问题重复发生。编制完善水务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指南,提出警示和防治措施。加强工程资料管理,规范验收移交工作,建立验收交付评估机制,在验收交付前,开展第三方工程验收交付评估,全面检查评估验收、交付条件,严把验收、移交关,确保工程及时验收、及时移交、及时发挥效益。
全面提升建设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项目达标、企业达标,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绿色施工,推广新型模板、新型脚手架、新型围挡使用,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管理实施标准化、物业化和花园化,对扬尘、噪音、振动实现有效控制,对工地的水资源、建筑废弃物、临时设施(如板房、安全体验馆)等资源和设施进行收集及循环使用,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7个100%措施,加强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提前施工项目部分永久建筑物在施工期间使用,采用永久道路作为施工临时道路提前使用,永久绿化景观作为临时绿化水保措施,减少建筑垃圾并节能减排,减少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实现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系统化。
(十五)强化从业人员管理
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形成重技能、重技术、重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安全、诚信、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参建各方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水平。完善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精确记录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劳务考勤、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履职情况、工资支付等情况,落实全员实名制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到位、持证上岗,促进企业使用符合岗位要求的技能工人。推进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质量监管,落实主体质量责任
(十六)创新质量监管模式
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根据工程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独立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工程质量抽检。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差别化监管机制,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管理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施工现场管理、质量安全控制等情况实施分类分级差别化监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四不两直”飞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及时通报工程质量事故及查处情况,公开曝光质量问题较多、投诉举报频发的工程项目和参建主体。
针对存在突出质量安全问题的环节和领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两制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地下管线设施保护、危大工程风险防控、监理履职、设计变更、勘察成果质量、质量检测成果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等系列专项整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
(十七)发挥项目示范作用
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示范项目评定标准,打造质量安全示范项目,定期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现场观摩、学习,强化示范项目的榜样、标杆作用。同时,提高项目过程质量的优良率,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形成水务工程质量目标体系。
(十八)严格监管执法
加大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加大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处罚力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
(十九)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
全面落实水务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建立高效的项目建设推进体系,着眼于全生命周期,对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施工、验收、运管等各个环节实现系统化的有效管控,依法组织发包,合理确定造价和工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协同管理,加强质量安全控制。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建立监理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直报制度,定期书面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保险试点工作,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工程所有权人权益。
水务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加强劳务分包作业质量安全管理。
(二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建立健全动态化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科学化信用评价体系,与国家和省有关信用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深圳市信用网等实现数据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行为,严厉打击出具工程质量检测虚假报告等行为,深入开展不良行为认定及应用管理,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假冒伪劣建材设备、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者其它社会影响恶劣行为的建设市场主体,一定期限内列入“黑名单”管理,在市场准入、承接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个人执业资格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五、创新建设模式,推广建造新技术
(二十一)加快推进建造工业化
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加快推进建造工业化,鼓励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根据水务工程的特点,积极应用标准化、模块化技术,采用共性条件,进行设计标准化、模块化的研发,制定统一的标准和模式。应用BIM技术协调结构、机电等各专业,深化设计,实行标准化构配件生产工厂化、预制化、装配化和施工机械化,提高施工的精准度和建造的装配化水平。
(二十二)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
加大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推广力度,推进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成果转化,鼓励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开展工艺优化,鼓励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对尚无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依据的新技术、新工艺,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后,允许在工程实践中先行试用。
(二十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在水务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专业推行推广应用以GIS+BIM技术为核心的虚拟数字技术,建立可视化、精细化、多维度、可模拟的设计和建造模式,用模型和数据为优质建造保驾护航,同时,通过对施工过程的流程化、标准化、电子化、数据化,形成与实体工程孪生共长的数字工程,构筑高精度的数字资产,实现数字化建造。
依托互联网、移动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以管理为重点、以资金为抓手、以质量为主线、以模型为基础,将水务工程设计、招标、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变更、验收、档案等的全过程透明管理与BIM模型深度关联融合,以实名登记制为基础,识别每个参与建设个体的唯一身份,通过区块链技术逐步将全过程档案上链,实现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可追溯的证据链,推行系统化风险管理,建设“业务一网通办、进度一图尽览、模型云端应用、廉政数据驱动”的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
在具备条件的水务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传感终端、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建立施工环境全天候监测,特种设备运行状态全实时监控,劳务人员、参建单位人员“刷脸”考勤、实名管理,重点区域视频联网监控,为工地精细化管理和质量安全管控提供互联互通、智能标准的技术保障,实行智能化监控。
依托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监控、短程通讯、设备监测等技术,汇集工程实时运行数据,构筑综合监测、协同指挥的工程“大脑”,为水务工程设备管理、运行维护和运行调度提供一体化的智慧运管解决方案,实现项目建成后的高效、共享、安全、绿色的智慧工程生态系统,实现智慧化运管。
(二十四)推行绿色生态建造方式
基于水务工程特点和实施条件,在满足水务工程供水、防洪、排涝、治污等功能及安全的前提下,融合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等要素,系统考虑工程的空间形态、布置界面、建筑结构和河湖生态环境需求,因地制宜设计有利于生物群落生存与恢复的生境界面,注重与周边环境、生态景观、社会文化的融合,塑造绿色优美和谐的河湖风景和工程景观,彰显生态文化和人文记忆,塑造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推行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减少资源消耗与生态损耗。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加强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控制,积极应用绿色施工“四新技术”,推进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工艺、施工技术及材料,减少地表扰动,加快植被的恢复等,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二十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
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对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六、坚持以廉促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十六)加强全系统廉政监督
健全完善民主决策规章制度,全面实行规划立项、项目策划、设计方案、招标采购、设计变更等相关重要事项集体民主决策,推行一般事项、常规业务、共性要求等标准化做法,减少个别研究和个案决策,减少自由裁量权。
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制度,依法公开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业务规则,公示项目参建各方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各环节要求,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督促参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廉政预警信息化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对水务工程设计、招标、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变更、验收、档案全过程进行透明管理,依托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数据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多维度实施廉政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提高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全面落实中标候选人廉政约谈制度,开展“廉政三必谈”(负责检查业务必谈廉政、对新中标企业必谈廉政、召开工程例会必谈廉政),加强工地临时党支部建设,大力宣贯《深圳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十不准(暂行)》《深圳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参建单位廉政守则(暂行)》,推进廉政回访工作,收集倾向性、苗头性线索和信息,提高廉政防控的预见性。
开展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监督检查,加强廉政监督。坚持“严管重罚”,加大对参建单位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将参建单位不廉洁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实行“一票否决”,增强企业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