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规〔2018〕12号,下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办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专篇的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工作,现将2021年第三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专篇事中抽查意见反馈至各项目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我办联系领取。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抽查意见及《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确保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要求。
专此公告。
附件:2021年第三批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事中抽查项目清单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3350288)
附件: 2021年第三批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事中抽查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