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相关规定,市水务局现将2021年度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我市全年累计处理污水19.88亿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210.76万吨(含水率80%),纳入GIS系统管理的市政排水管渠1.9万公里、排水泵站82座;我市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专户1675520583.46元,全部用于支付水质净化厂的运营服务、污泥处理处置、管网及泵站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等相关费用。
特此公示。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