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水务发展及专业规划。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用水,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检测水质。负责水库、供引水工程设施、河道、堤防等防洪设施、排水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等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监管城市供水水质安全,负责水质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局承担的收费征收管理与相应运营费用核定。负责全市防洪防风防旱安全。负责水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审批并监督实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节约用水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解水事纠纷。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水务局系统包括市水务局机关本级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洪设施管理处、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排水管理处、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市西丽水库管理处、市梅林水库管理处、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市水质检测中心、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共20家基层预算单位。系统总编制数857人,实有人数816人;离休5人,退休303人。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市水务局本级编制数59人,实有人数55人;离休1人,退休2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均为定编车辆。
2.市三防办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三防抢险船1艘,橡皮艇57艘,冲锋舟11艘。
3.市防洪设施管理处编制数65人,实有人数62人;退休2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6辆,包括定编车辆9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垃圾清理船26艘(玻璃钢船);摩托车1辆。
4.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2辆,均为定编车辆。
5.市排水管理处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6人;离休4人,退休12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6.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编制数105人,实有人数103人;退休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9辆,包括定编车辆8辆和非定编车辆21辆。船只5艘,包括防汛船1艘,橡皮艇3艘,救生艇1艘;摩托车2辆。
7.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编制数77人,实有人数74人;退休7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船只6辆;摩托车9辆。
8.市西丽水库管理处编制数38人,实有人数38人;退休2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5辆。水政巡逻艇3艘。
9.市梅林水库管理处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9人;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10.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编制人数38人,实有人数37人;退休2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巡逻艇2艘,巡逻船1艘。
11.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编制数26人,实有人数26人;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均为定编车辆。船1艘。
12.市水质检测中心编制数16人,实有人数15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 4辆。
13.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编制数64人,实有人数59人;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船只2辆;摩托车1辆。
14.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无离退休人员。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15.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16.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编制数55人,实有人数53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17.市水政监察支队系统总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7人;无离退休人员。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18.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编制数152人,实有人数152人;退休4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9辆,包括定编车辆20辆和非定编车辆29辆;船只17艘;摩托车17辆。
19.市清林径管理处编制数38人,实有人数37人;退休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均为定编车辆。摩托车27辆,船只7艘,包括船只3艘,水政执法巡逻艇4艘。
20.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14人;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水务局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想,按照《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要求,围绕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推动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6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1.全面理顺水务工作机制。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污水管控等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硬约束;发挥指挥部办公室优势,与各区形成分工明确、对接顺畅、互动有力的协作联动关系。2.全面铺开治水提质攻坚战。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协调用地落实,把好规划计划、技术审查、质量监管关,全面推进治水提质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争新建污水管网10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3.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标准和水平。深化我市与中科院、工程院等在治水问题上战略合作,制定我市中长期水战略;制定出台径流控制、调蓄模数、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等系列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做好雨水利用、大型排水设施等项目储备,落实全市统一的防洪、治涝、排水、治污等已定标准;高标准规划建设全市水务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加快实现智慧水务。4.全面取得重点领域突破。确保沙井排涝泵站等骨干项目建成投用,继续推行内涝积水动态整治,认真抓好挂牌督办、警示和联合处置等制度落实,督促完成50个易涝点整治;完成沿深圳湾16个排污口的整治,防洪达标整治河道62.7公里,力争基本解决深圳河污染溢流问题,新增排涝能力192立方米/秒;全面提速茅洲河全流域项目建设,加快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敏感区水环境治理新突破。基本建成公明水库,加快清林径等水库建设,大幅提升应急水源保障能力;严格水源地管理,加快优质饮用水入户和社区供水管网改造步伐,让更多市民喝上放心水,新开工6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新增30个以上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5.全面开放市场培育水务产业。全面开放水务技术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市场,积极引入实力强、信誉好、国家级的科研院校、大型央企、上市公司参与我市治水提质攻坚战;重点在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防治、地下管廊建设、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水生态修复、湾区水动力改善、智慧水务等方面,加快引入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强科研成果研发应用,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落户深圳,培育新型治水技术研发、建设、运维企业,积极筹备第一届深圳水技术博览会,逐步将深圳打造成先进治水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高地。6.全面推进依法依纪管水治水。推动修订《深圳市排水条例》等法规,强化行业管理;推动环保、城管、水务、公安联合执法,继续开展排水、河道、水土保持等重点专项行动,出台“1+N”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行为,加强水务建设市场监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水务局部门预算收入654,574万元,比2015年增加531,060万元,增长430%,均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2016年市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654,574万元,比2015年增加531,060万元,增长430%。其中:人员支出20,022万元、公用支出3,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60万元、项目支出627,052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1.根据财政预算改革政策要求,从2016年开始按全口径编报部门预算,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即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原在市本级预算编报,2016年起编入我局部门预算,金额小计114,289万元(项目计划19亿元,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强化年度预算理念,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根据资金需要情况分年下达预算”的规定,将2016年资金需求编入预算)、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原由市本级预算代编,2016年编入我局部门预算,金额小计280,000万元、节水专项资金原在市本级预算中编报,2016年起编入我局部门预算,金额小计5,11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原在市本级预算中编报,2016年起编入我局部门预算,金额小计99,800万元;2.因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策调整,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按70%编制,2016年起改为按100%编制,相应增加政府采购预算6,628万元,另外2015年及以前年度政府采购经费规模5,796万元,编入2016 年部门预算安排;3.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央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将原财政拨至自有账户的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后,需安排的相关项目2016年待支付资金;4.根据水务事业发展和新增水务工程设施管理需要,新增污水管网建设、水源保护和水务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经费;5.因水源工程管理单位供水任务增加,相应的工程运行电费与水资源费支出增加等。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水务局本级
市水务局(本级)预算支出138,35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71万元、公用支出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36,260万元。
(一)人员支出1,37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1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36,260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16,29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1000公里污水管网测量、检测及存量排水管网内窥抽查;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和供水管理,实施全市25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全市小型水库管理;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审批并监督,实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开展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的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日常运营管理和全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河道、水库水量及水质监测,实施深圳市河道堤防类行政许可技术评审及跟踪管理;组织水库、供引水工程设施、河道、堤防等防洪设施、排水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等水务工程前期研究、建设和运行监管,开展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防洪影响评价和滩涂利用规划研究;组织开展水务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务综合业务管理、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环境管理、水务规划计划管理等工作以及为年中预算执行过程发生的部分临时新增项目预留的预算准备金。
2.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1,473万元,主要用于坝光支线工程及部分东涌水库工程日常维护、石岩截污工程运行维护、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水源保护管理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194万元,用于支付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4.财政专项资金,即水务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安排114,28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和我市关于加大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第一阶段投资力度有关要求,对用户龙头水水质下降明显、管网漏损严重的居民小区用户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按比例市政府承担的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补贴资金6亿元;开展新一轮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按比例市级配套资金从专项资金列支1.93亿元;水库、堤防等水务工程的水毁修复、除险加固和安全达标建设;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大修和更新改造;河道日常管理维护和整治;三防抢险应急工程;原水管网、给排水管网改造与维护;水源开发与保护;水源调蓄;雨洪利用、节约用水、污水回用、海水利用等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水土保持、河流水质改善、小流域水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及检测管理;水务规划、水文设施建设与改造、三防信息通信系统升级改造、新技术推广与示范运用等其他专项资金项目3.5亿元(含支付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款)。
5.严控类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市外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公务接待支出。
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市三防办预算支出70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78万元、公用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一)人员支出27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0万元,具体包括:
1.防汛防旱防风业务25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施三防预警系统、三防信息发布系统、三防信息网络会商系统及三防对讲机系统等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三防值班电话系统维护、会议音响会议多媒体投影设备配件更新等维护;中继站大南山机站及龙华机站场地租金及三防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等。
2.水务行业业务管理4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安全生产、反恐业务管理,同各级水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指挥协调和协同作战,防范对引水工程、水库、自来水厂等重点目标的恐怖袭击;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安全、反恐业务培训等。
三、市防洪设施管理处
市防洪设施管理处预算23,44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02万元、公用支出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万元、项目支出21,609万元。
(一)人员支出1,40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4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1,609万元,具体包括:
1.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2,549万元,主要用于11座排涝泵站、8座水闸、2个滞洪区等设备及附属物开展的日常维修、检修、备品备件的购置及年度检修维护;布吉河、笔架山河等16条河道,总长约147.19公里河道日常维护与管理, 包括278万平方米绿化养护,528万平方米水域保洁,216万平方米陆域保洁、白蚁防治及堤坡维护、水毁修复、河道巡查、河道护栏及警示牌的更换;新洲河、皇岗河等2座生物飘带污水处理设施、新洲河、大沙河上游、福田河、大沙河等4座自然循环污水处理设施、12座水力翻扳闸、2座橡胶坝、格栅井及2座提升泵站等河道水环境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等。
2.防汛防旱防风业务147万元,主要用于防洪物资购置,防洪抢险演练,对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的1个中心站、1个中继站、2个雨量站、7个水位站、12个水位雨量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对水文监测仪器进行检查、校核及故障排除,开展相关河道的水文监测,系统整编水文资料。
3.严控类项目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4.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11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5.其他项目380万元,主要用于需支付的自有账户专项资金和基建项目款。
6.政府投资项目8,000万元,用于支付布吉河特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二阶段)进度款。该项目总投资6.81亿元,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8000万元。
四、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预算1,44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86万元、公用支出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1,188万元。
(一)人员支出18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188万元,具体包括: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1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在建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抽检监督,包括:2016年增加的管网工程地下管线验收监督;全市约1100宗在建水务工程的防渗墙施工质量检测、基桩抽芯检测、基桩低应变检测等专项检测、检查及钢筋水泥等原材料和混凝土试件等中间产品的常规检测;组织开展安全监督专项抽查检测、安全监督检测服务;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75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五、市排水管理处
市排水管理处预算284,93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63万元、公用支出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2万元、项目支出284,195万元。
(一)人员支出36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84,195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3,71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排水设施运行监管,开展排水行政许可审查监督,全市844个排水达标小区勘察验收、30余座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抽检、市政排管网运营维护质量监管、污泥运输运营监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排水管网清疏和除虫灭害,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监测,污泥与污水检测监管,排水行业技术与运用研究,组织污水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等工作以及按财政部门要求上缴自有账户结余资金后,相关项目2016年待支付资金。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79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3.污水处理费支出280,0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政府性基金)资金渠道保障13亿,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污水处理费支出15亿(即市财政对污水处理费收入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的补贴),主要用于全市污水处理厂、自有污泥处置设施及外运、再生水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等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等。2016年全市共有32座污水处理厂、2座再生水厂、1座应急工程和1座人工湿地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达528万吨/日,预计全年处理污水17.1亿吨;全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量3380吨/日,预计全年处理污泥1223万吨;全市市政排水管网运营维护1.29万公里。
六、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
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预算36,1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2,544万元、公用支出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万元、项目支出32,872万元。
(一)人员支出2,5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7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2,872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9,502万元,主要用于:(1)东江水源工程沿线东江泵站、永湖泵站、西枝江泵站、獭湖泵站、沙湾泵站等5座泵站和1座中型水库-松子坑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2)116公里输水水工建筑设施,含2个取水口、17座全长共73.8公里隧洞、15.9公里箱涵、12.5公里管道、7座渡槽、1座倒虹吸管、25座水闸及十大供水支线的故障排除、破损处理、险情抢修,沿线道路、排水沟、边坡及绿地的日常维护,管理所厂房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养;(3)沿线5座大型泵站,共30台机组,总装机容量42470KW的水泵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自控系统、通信系统、调度系统、消防系统、金属结构、流量计、大型发电机等机电设备的耗材更换、故障抢修等日常维修与养护;(4)沿线3座110KV专用变电站、40余KM专用输电线路、三处10KV备用电源系统,境内10余KM的10KV专用线路的耗材更换、日常维护与修缮及应急抢险抢修;(5)东江水源工程每年近一个月时间的停水检修工作,包括抽水、清淤、除螺洗壁、对已造成结构损坏的隧洞裂缝进行修补、重点工程部位的加固补强、引水工程变形监测、引水工程沿线隧洞缺陷检测等;(6)沿线116公里东江水源工程输水管线,约1万亩土地的土地保护管理、日常巡线巡察、安全保卫和水政执法工作,并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7)支付原自有账户专项资金项目和基建项目款30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二期)竣工决算和盐田支线工程建管费与临建费。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20,644万元,主要用于按计划取水6.3亿方而产生的东江水源工程生产运行电费12,600万元,水资源费7,620万元,东江、西枝江取水口水文观测、航道航标维护,取水口河床演变及断面淤积监测,东江、西枝江取水口和獭湖泵站三个取样点水质检测和在线水质监测。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1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4.严控类项目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业务。
5.政府投资项目2,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深圳市供水网络盐田支线工程进度款。该项目总投资1.76亿元,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2,500万元。
七、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
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预算32,68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83万元、公用支出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3万元、项目支出30,067万元。
(一)人员支出1,98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4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067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4,311万元,主要用于29.92公里北线引水工程、19.86公里龙茜供水工程及观澜河引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养;北部引水工程沿线2座中型水库茜坑水库和鹅颈水库、泵站、管道、隧洞以及闸门、阀门等输水水工建筑设施、输水机电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等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开展白蚁防治、水土保持,园林绿化养护;开展停水检修,对供水线路内部进行清淤、除螺洗壁、对已造成结构损坏的隧洞裂缝进行修补、重点工程部位的加固补强、引水工程变形监测、引水工程沿线隧洞缺陷检测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24,823万元,主要用于北线引水工程从上埔泵站在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所属东深供水工程明渠(上埔)抽取原水支付原水费20,610万元、生产运行管理电费支出4,168万元、上缴水资源费30万元、其他水源管理与保护支出15万元。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53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4.严控类项目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5.其他项目229万元,主要用于需支付的自有账户专项资金和基建项目款,支付已竣工决算基建项目北线引水工程合同尾款。
6.政府投资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北线引水坂雪岗支线工程和鹅颈水库至光明水厂输水工程等2个项目工程进度款。2个项目总投资2.21亿元,2016年共下达投资计划500万元。
八、市西丽水库管理处
市西丽水库管理处预算3,99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08万元、公用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1万元、项目支出2,530万元。
(一)人员支出1,0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530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1,439万元,主要用于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和长(岭皮)西(丽)引水渠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包括水工建筑物的维修维护、绿化管养、机电设备的维修维护和其他设施维修维护,以保障西丽水库向宝安区铁岗水库、南山区大冲水厂和南山水厂的供水和长岭皮水库向龙华新区的红木山水厂的供水,供水区域超过4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500万,两座水库支撑GDP产值3000多亿元。其中:(1)水工建筑物维修维护设施包括西丽水库主坝、副坝及防浪墙、排水设施、观测设施等配套设施;凌波湾隔水堤一座及配套设施;溢洪道一座及配套设施;东江水源工程入库进水渠;白芒河等4条入库河流河口段;输水隧洞、钢管。长岭皮水库一座主坝、三座副坝及其防浪墙、排水设施、观测设施等配套设施;溢洪道一座及配套设施。(2)绿化管养范围包括西丽水库管理区绿化面积约14万平方米,长岭皮水库管理区绿化面积约12万平方米。(3)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内容包括西丽水库包括6个闸、阀室,2个流量计房,泵房,配电房的闸、阀门及房内启闭设备、路灯、信息自动化等设施。长岭皮水库溢洪道闸门及启闭机,主坝输水涵闸门及启闭机,分水闸门及启闭机,提水泵站进、出水口闸及启闭机,3台流量计,7台蝶阀,配电房设施及全套信息自动化设备的维修养护、长岭皮泵站、长岭皮水库外电10KV高压线路维护等。(4)其他维修维护业务包括坝区及工作、生活区内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及设施保洁,生活区的“四害”消杀,区内各种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区内路灯等电气设施维护维修,消防设施维护维修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990万元,主要用于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库区约40余平方公里面积,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区陆域面积约9.23平方公里内,相关水务设施运行安全巡查、管理与保护;2015年新接收的约4.95平方公里土地地块测量、放线、设置界桩;水库集雨面积内的污染源监测,主要入库河流河口清淤及边坡修护,排水排污设施清理维护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74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4.严控类项目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建设管理、三防业务、水政执法、工作协调、实施水利项目督查检查、水源保护区内的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整治及其他各项工作事务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九、市梅林水库管理处
市梅林水库管理处预算1,46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478万元、公用支出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778万元。
(一)人员支出478万元,主要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78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571万元,主要用于库区5.28平方公里面积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和4.38平方公里的森林面积水务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包括水库运行管理,三防安全管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库区绿化修复工程、水工建筑物日常维护、零星水毁工程修复、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库区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库区环境整治、水工机电设备维护、水源地生物预警体系、3.5公里一级水源保护区围网修缮、库区水面保洁及左右岸交通路维护、域外引水C区日常维护、库区白蚁防治、三防物资和森林消防器材购置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19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源保护工作业务,包括水资源管理及调度、水政执法管理和库区安保工作和水文化宣传资料编印。
3.严控类项目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主要对管理处防汛抢险、水政执法及森林消防安全巡逻用车和水利业务生产用车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十、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
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预算2,38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45万元、公用支出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万元、项目支出1,042万元。
(一)人员支出94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042万元,主要用于: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802万元,主要用于库区水务工程日常维护与修缮,以确保水务设施运行正常,包括三洲田及铜锣径水库101.75万平方米范围内水库库面保洁去污、三洲田水库1-5#坝量水堰修缮及清淤、1-5#坝坝后2.03万平方米边坡维护、绿化养护、围墙护栏刷漆除锈,5台变压器及附属高压线路检测维护,坝面冲沟、坝面草皮、排水棱体及排水沟维护库区排水沟清淤,2.8公里电缆沟盖板修复﹑隔离围网维护﹑水质监测设施防腐处理等;机电工程日常维修维护,包括水库2台巡逻艇维修维护,电梯维保,管养楼双电源线路改造,水库启闭设备、闸门养护、汽油发电机、潜水泵、割草机等设备维护,一级电站路灯维护保养及备用电源维护保养等;大康泵站日常运行及4.96公里供水管线管理维护,对供水管线巡检维护;水工建筑物抢修抢险及备料、三防物质储备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235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900万方生活饮用水源安全,具体包括水源保护区483.77万平方米范围白蚁防治、总面积约为496.2亩薇甘菊治理、水库水质生物监测及库区安保;水源保护宣传,信息化建设等。
3.严控类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十一、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
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预算6,42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94万元、公用支出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5,619万元。
(一)人员支出5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5,619万元,具体包括:
1.防汛防旱防风业务 59万元,主要用于深圳河6座永久自动遥测水文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水文资料整编存档;水文站的水位计、流量计、雨量计、遥测仪和中心站等硬件、软件及土建设备检查、检测、校核及故障排除、设备维修。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438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深圳河日常管理维护,包括:长约14.34公里的深圳河河道水面保洁;2座垃圾专用码头维修养护;对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河道以及河口和深圳湾地区进行河道测量、河道固定断面测量、清淤测量、河口及深圳湾地区测量;上游44个涵洞(管)出口、2座巡逻桥等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莲塘河上游河段北岸约2.6公里绿化养护及蚊虫消杀;深圳河北岸堤防平台及堤坡约12万平方米的日常管养;深圳河堤顶防浪墙至边防围网的区域绿地养护;深圳河定期连续水文测验及分析;河道巡查及涉河建设项目监管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122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4.政府投资项目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项目进度款。该项目总投资6.13亿元,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4,000万元。
十二、市水质检测中心
市水质检测中心预算1,80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38万元、公用支出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1,339万元。
(一)人员支出33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339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业务1,31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二次供水水质采样、城市供水水质督查采样、原水水质采样和应急检测采样;实验室运行业务,实验用化学生物药品、玻璃器皿量具、标准物质、色谱柱等设备耗材购置,1台流动分析仪、1台测汞仪和15台其他小设备设施购置及三重串联四级杆系统等29台大型设备和76件其他小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160台(件)设备量具设备设施更新维护业务;实验楼楼体维护维修;实验室计量认证和认可专家评审、检测项目能力验证和考核、实验产生有害物质处理;113个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检测业务管理业务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业务17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3.严控类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十三、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
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9,72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53万元、公用支出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万元、项目支出8,009万元。
(一)人员支出1,2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7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009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1,5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大鹏支线供水管线、赤坳水库、沙湖泵站、径心泵站等水源工程的运行管理与日常维护,包括: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信息系统的维修维护,水源工程绿化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停水检修,水政执法管理、相关安保及物业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任务,涵盖了总长27公里的管道及隧洞,集雨面积14.6平方公里,总库容1811万立方米的大鹏半岛枢纽水库—赤坳水库,总装机容量4000KW、设计供水规模40万立方米/天的沙湖泵站,总装机容量915KW、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天的径心泵站及约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面积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4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源保护工作业务,保障沙湖泵站及径心泵站往坪山、葵涌、大鹏、南澳四个街道供水的运行业务。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1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4.严控类项目17万元,主要用于供水生产用车支出。
5.政府投资项目6,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东涌水库工程及大鹏半岛水源工程-坝光支线工程进度款。2个项目总投资5.63亿元,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6,000万元。
十四、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预算 5,77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0万元、公用支出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3万元、项目支出5,530万元,含节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110万元。
(一)人员支出19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5,530万元,具体包括:
1.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5,530万元,其中:一般性部门预算项目经费420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用水单位的水量平衡测试,组织污水、中水、海水和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规划管理,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的征收进行监督,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与审计,水产品器具及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建设项目节水评估审查和验收,用水计划审批现场核实等工作,加强节水审查部门联动机制和节水审查标准化建设,内网计划用水管理系统同外网节水网站之间的数据交换、内网系统、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等;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1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建节水好家庭、节水好社区等活动,深圳市青少年节约用水宣传系列活动, 2016年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规划与指引编制,学校节水器具推广经费,节约用水奖励,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培训,用水大户节水技能培训,返还各区节水专项资金3500万元及往年度项目支出等。
2.严控类项目1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
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预算 84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03万元、公用支出 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6 万元、项目支出 449万元。
(一)人员支出30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49万元,具体包括:
水务行业业务管理4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实施全局系统20家预算单位、160余项政府投资水务基本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费、水务专项资金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年度部门预算和非税收入计划编制、执行等管理工作,并跟踪开展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对全局三年内计划竣工交付运行项目及中期预算支出规划、各水源工程管理单位原水费收支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和定期分析;开展全局系统水务基建项目资产清查、竣工决算专题咨询和固定资产使用、处置监管等工作。
十六、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预算81,70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51万元、公用支出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80,206万元。
(一)人员支出1,1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0,206万元,具体包括: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40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及在建工程项目的三防管理等工作,聘请委托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实施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委托法律顾问等解决中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难题;以及按财政部门要求上缴自有账户结余资金,安排的原各项水务建设工程建管费开支人员经费和建管费等。
2.政府投资项目78,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其中:新开工项目1个,为南山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1,500万元;续建项目24个,具体包括: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年度投资计划1亿元;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排涝河截污工程投资计划4,000万元;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竂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3,000万;龙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龙岗河干流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投资计划1,000万元;龙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黄沙河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4,000万元;大沙河中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投资计划2,000万元;双界河水环境改善工程投资计划5,000万元;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投资计划1,000万元;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投资计划8000万元;深圳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投资计划14,000万元;深圳市松子坑水库(二期)扩建工程投资计划1,500万元;深圳市鹅颈水库扩容工程投资计划1,000万元;深圳市铁岗水库扩建工程投资计划900万元;深圳市铜锣径扩建工程投资计划2,700万元;深圳市大鹏半岛水库群开发利用工程(第一期---坪山片区)投资计划1,000万元;深圳市西丽水库入库河口前置库水生态修复试验示范工程投资计划1,400万元;深圳市铁岗.长流陡支线供水工程(一期)投资计划7,000万元;长西引水渠改造二期工程(深圳大学段)投资计划500万元;石松支线扩建甲子塘至松岗管线工程投资计划500万元;深圳市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二期)投资计划500万元;横岗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三期工程投资计划4,000万元;深圳河湾污水截排二期工程(后海湾截排)投资计划800万元;深圳市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投资计划500万元;深圳市上洋污泥处理厂工程投资计划3,000万元。
十七、市水政监察支队
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91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14万元、公用支出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万元、项目支出 485万元。
(一)人员支出31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85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行业业务管理业务4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水政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执法设备更新维护,信息化执法监察系统运行维护,开展全市水政执法法规宣传,水政执法业务培训及监督管理,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业务2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十八、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
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预算16,87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049万元、公用支出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5万元、项目支出11,426万元。
(一)人员支出4,0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9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1,426万元,具体包括:
1. 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3,7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年供水近5亿方的铁岗和石岩两大水库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年提水量约2.8亿方的临时泵站11台机组装机容量2745KW和永久泵站5台机组装机容量2500KW,输水管道长13公里的日常抽水运行管理;以及29.7平方公里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穿越宝安区新安、西乡、福永、沙井、石岩、松岗和光明新区光明、公明长26公里输水管网范围内的相关工程及机电设施运行维护;20000亩森林防火巡查;土地和房产管理等业务。主要包括水工建筑物日常维修维护费、白蚁防治、大坝安全监测、库区长效保洁、机电设备和自动化控制日常维修维护费、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停水检修、安保服务、森林防火协管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7,5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0.5亿方外调水的原水费、年提水2.2亿方的抽水电费、630万元水资源费以及其他水资源管理保护业务。
3.严控类项目116万元,主要用于水库日常生产运行管理、设施运行维护、泵站运行管理、森林防火巡查等公务车的运行维护。
十九、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
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预算2,947 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70万元、公用支出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1,768万元。
(一)人员支出87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768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1,147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23平方公里的清林径水库、12平方公里的黄龙湖水库、伯公坳水库及龙清管线北通道段长7.25公里的日常运行管理,绿化维修维护,库区及龙清管线沿线土地管理,机电自控设备维修维护,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三防安全管理及设备购置更新等。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业务5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清林径水库供水的运行,增至21.27平方公里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库区土地管理保安服务、水源保护区封闭式管理和水政执法管理等业务。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86万元,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待支付尾款。
4.严控类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管理、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水政执法、工作协调、实施水利项目督查检查、管线范围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整治及其他各项工作事务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业务。
二十、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
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预算1,9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98万元、公用支出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1,379万元。
(一)人员支出3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379万元,具体包括:
1.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851万元,主要用于总库容1.48亿平方米迳口水库、横江水库、石头湖水库、4.66公里的联通隧洞等相关水库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政执法管理,3万平方公里面积的绿化养护,开展白蚁防治及薇甘菊、红火蚁等各种动植物的危害防治业务及公明水库已建成的1号、5号和6号三条大坝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业务527万元,主要用于水源保护业务、相关保安服务的项目。公明水库位于深莞交界地带约12平方公里库区管理与安保服务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市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共计43,364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一般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7,568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5,796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水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19个下属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05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40万元,比2015年减少1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务建设工程稽查与安全检查,在建水务工程防汛防风检查和应急处置,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移交管理,重要河道堤防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重点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库防洪和供水运行调度管理,供水排水管网管理,水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和学习交流及上级部门及市外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精神,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73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90 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及局属15家事业单位158台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具体包括:一是市水务局机关按照车改政策规定,经审批保留6台公务用车;二是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车改政策规定,经审批保留2台执法业务用车;三是市水务局直属15家生产单位为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对所管辖的河道、水闸、水库、供引水工程管线、泵站、输配电等工程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巡查和安保、工程抢险抢修、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水质检测取样等150台生产用车。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政策要求,并根据审计部门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于2015年年底以前完成了尚未纳入实行车改的局属事业单位租用、借用车辆的全面清理清退;二是在全面完成黄标车报废基础上,加大运行、维修成本高的老旧车辆报废处置力度,并按要求申请黄标车报废后车辆置换,适当补充水务工程管理单位运行生产用车。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水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拨款单位范围包括:市水务局本级、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洪设施管理处、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排水管理处、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市西丽水库管理处、市梅林水库管理处、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市水质检测中心、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共20家预算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6年市水务局财政拨款单位共20家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7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主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教育支出:指单位各类专业技术及人员技能培训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主要为市财政对污水处理费收入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的补贴,主要用于全市污水处理厂、自有污泥处置设施及外运、再生水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等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等。
11.城乡社区支出:主要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和我市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务行业业务管理、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水质监测、三防应急抢险、涉水水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包括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委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及深圳市相关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收支预算总表;
2. 收入预算表
3. 支出预算表
4. 基本支出预算表
5. 项目支出预算表
6. 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8.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9.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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