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市水务局局长、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专班组长沈凌云主持召开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专班会议,市人大、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宝安区水务局、光明区水务局以及市水务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关于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法规内容进行了审查。与会人员对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法规文本提出审查建议。
会议要求,市水务局继续牵头做好茅洲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结合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与地区总体发展进一步研究立法需求,力求法规“务实管用”。同时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提交阶段成果。【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