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同意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减免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日期:2024-07-29

  经我局现场核查,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循环回用,剩余部分直接排海,未向市政污水系统排放。日常使用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 A/O 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已安装流量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情况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要求。我局同意减免生产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其按照实际排水量征收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费,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陈泽霖

  联系电话:830778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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