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现场核查,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循环水使用,循环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直接排入小沙河,未向市政污水系统排放。日常使用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内部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系统,用水量由厂内水表确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情况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要求。我局同意减免生产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按照实际排水量征收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陈泽霖
联系电话:830778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