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局现场核查,广东华电深圳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用水通过自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小部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用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口处已安装水流量计,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要求。我局同意生产废水按照实际排水量征收污水处理费,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生活污水照常征收污水处理费。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陈泽霖
联系电话:830778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