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同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减免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日期:2024-10-2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局现场核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厂生产用水用于生产机组冷却降温,大部分在生产过程中蒸发,小部分循环水直接排入大海,未向市政污水管道排放。生活用水通过厂内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排口处设有电磁流量计,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要求。我局同意减免生产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按照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征收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陈泽霖

  联系电话:830778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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