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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12日,市水务局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处主要负责人带队分别赴宝安、光明、龙岗、龙华、南山区涉河项目现场开展执法拆除督导,相关区水务局、龙坪河中心负责人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在现场听取了区水务局及项目负责人关于涉河项目阻洪设施拆除情况的汇报,一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定位拍照,并就发现的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责任单位已及时采取措施完成拆除整改,个别尚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检查组已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检查组强调,一是我市已于3月24日进入汛期,保障汛期河道行洪畅通是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防汛度汛工作的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度汛各项防范措施,对涉及严重影响防洪排涝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安全度汛。二是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建立执法台账,加强跟踪督办,严防问题反弹,实行动态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