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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深环督〔2020〕9号)要求,现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三十二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茅洲河污染严重,水质长期为劣V类。深圳、东莞两市长期以来各自为政,缺少系统和整体谋划。深圳市在茅洲河等流域污染治理中,大量采取箱涵截污,导致清污不分、雨污不分,截污效果大打折扣。深圳段管网建设仍然滞后,每天约30万吨生活污水直排,且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流域重污染企业淘汰任务。东莞市在茅洲河污染治理工作严重滞后,“十二五”期间仅建成污水收集管网3公里,2016年建成10公里,截至督察时仍有缺口管网100多公里,每天约1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党委和政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6月底、2020年年底
(三)整改目标:
全面改善茅洲河水环境质量,到2017年年底,力争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到2020年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四)整改措施:
1.加强深莞联动治水。发挥深莞茅洲河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联合攻坚重点工作,互通治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施茅洲河整治“挂图作战”,将茅洲河治理项目、治污设施能力、排污口分布、界河两岸设计标准、工业产业布局等内容整合到“一张图”上,将每个工程的任务安排、进度、问题整合到“一张表”上,确保上下游、左右岸治理同步,推动全流域治理工作进入“快车道”。
2.及时调整河流治理技术路线,复核和优化在建沿河截流箱涵,完善已建沿河截流箱涵。
3.2017年9月底前,完成茅洲河流域内30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和共和涌支流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67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和鹅颈水、木墩河支流综合整治工程。2018年6月底前,建成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光明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实现生产线通水。2018年6月底前,将茅洲河流域约30万吨/日直排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茅洲河干流消除黑臭,最大程度改善水环境质量。
4.加强重污染企业淘汰力度。按照每年完成10%淘汰任务的目标,制定企业淘汰清单。对纳入淘汰名单的企业,租赁到期不得再行续租,违规强行续租的街道、社区,由区党委和政府问责并对所在区域的所有新建项目实施限批;对拒不按期淘汰的企业或设备,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断气、断贷等措施强制淘汰。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茅洲河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根据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11月的平均水质通报数据,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高位推动的体制机制。省生态环保厅牵头,定期召开深莞联席会议,截至2020年11月,已召开13次深莞联席会议。开创“全流域治理、大兵团作战”的治水模式。捆绑打包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实施“挂图作战”,将茅洲河治理项目、治污设施能力、排污口分布、界河两岸设计标准、工业产业布局等内容整合到“一张图”上,将每个工程的任务安排、进度、问题整合到“一张表”上,确保上下游、左右岸治理同步,推动全流域治理工作进入“快车道”。高峰时期一线施工人员超过3万人、施工作业面1200多个,最高单日敷设管网4.18公里、单周敷设24.1公里。
2.坚持从源头上收集污水。加快调整技术路线,狠抓源头治理,对已实施大箱涵截流的流域,开展箱涵内部排口溯源整治,通过源头雨污分流,减少晴天箱涵水量,并逐步将箱涵作为初期雨水和面源污染的收集通道,削减入河初期雨水污染负荷。
3.补齐了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的历史欠账。2016年以来,茅洲河流域新增污水管网2007公里,新增小区(城中村)正本清源改造2482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1万吨/日,总计达到136万吨/日,基本补齐流域污水处理需求及污水管网缺口。2017年,茅洲河流域共完成938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完成鹅颈水、木墩河、共和涌等16条河道整治。2018年6月底前,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光明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按期建成通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5万吨/日,直排污水收集后全部纳入流域新增水质处理设施处理,完成了茅洲河干流中上游段整治,界河段(深圳侧)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已完成,干流已消除黑臭。
4.全力推进完成淘汰年度计划。一是全面梳理,拟定计划淘汰清单。2017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宝安、光明两区,结合工业企业入园规划、城市更新计划、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等方面工作,对茅洲河流域内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拟定了涉及114家单位的《茅洲河流域计划淘汰重污染企业清单》,计划每年按不少于清单内企业10%的目标推进淘汰。二是全力推进,完成淘汰年度计划。自2017年起,推动宝安、光明两区组织水务、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及流域内街道办事处,采取多种监管执法手段,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联合整治,对照《茅洲河流域计划淘汰重污染企业清单》,按照每年不少于清单内企业10%的目标全力推进淘汰。截至2020年10月31日,按照停业关闭、工业入园、异地搬迁、转型去污等原则,我市在茅洲河流域共淘汰重污染企业57家,其中2017年13家,2018年19家,2019年14,2020年11家,均完成年度淘汰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江荻;联系方式:83072533。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