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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深环督〔2020〕9号)要求,现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第十三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督察整改方案明确,2017-2020年各年度,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80%、90%和95%。但督察发现,全省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不平衡,一些城市只停留在清淤清漂,甚至热衷于采用建坝截污、水系连通等治标方法,没有从控源截污治本上下功夫。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党委和政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6月底、2020年年底
(三)整改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在控源截污上下功夫,提高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到2019年年底,各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达到90%以上,鼓励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四)整改措施:
1.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治理,到2019年年底,各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达到90%以上,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确保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
2.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部门联动。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注重城市黑臭水体控源截污治理,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市消除146个黑臭水体。截至2019年底,我市全面消除159个黑臭水体,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切实担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把水污染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超常规推进。截至2019年底,全市159个黑臭水体得到治理,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2020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域创建,成为全国第一个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副省级城市。
2.坚持源头治污、系统治理。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提质”的技术路线,源头和末端兼治、建设和管理并重,一河一策推进黑臭水体治理。2016年以来,新增污水管网6449公里,是“十二五”的4.5倍,完成小区、城中村正本清源改造14993个,年均改造个数是十二五期间的10倍。修复改造污水管网2262.3公里,新扩建水质净化厂7座、提标改造30座,建成41座分散式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0万吨/日,总能力760万吨/日,是污水产生量(460万吨/日)的1.65倍,其中621万吨/日出水达到地表水准V类及以上。完成5862个入河(湖)排口的整治。
3.坚持铁腕治污、刚性执法。开展“利剑”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556宗,处罚金额8.02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0宗,累计处罚金额243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486宗,限产停产207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66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18宗,企业登报道歉680家。通过用足用好环保硬措施,有效提升了环保执法的震慑效力,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利剑”系列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在生态环境部全国环境执法工作通报中,我市环境行政处罚金额和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始终排名全国前列,体现了执法的刚性和力度。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江荻,联系方式:8307222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深圳市水务局水污染治理处。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