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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积水内涝点治理任务表
责任单位
总任务数(个)
福田区
9
罗湖区
5
宝安区
12
龙岗区
18
龙华区
坪山区
3
光明区
2
大鹏新区
备注:深汕特别合作区现存28个积水内涝点暂不纳入城市积水内涝点进行管理,将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防洪排涝体系规划建设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