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则

信息来源: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08 23: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安全为基,生态为本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为基,生态为本,遵循自然、人水和谐的科学发展观,针对深圳市短时强降雨频发、滨海丘陵地形易受山洪、风暴潮等灾害影响现状,充分发挥河、湖、绿地等自然调蓄空间作用,不断完善城市防洪潮排涝防灾抗灾体系,严守城市防洪潮排涝安全底线和生态红线,给暴雨洪水留出路,为绿水青山留空间。

  2.流域统筹,系统治理

  科学确定城市防洪潮排涝体系近远期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按照“流域防洪、区域排涝、片区排水”的系统治理思路,统筹五大流域、四大水系和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河流域、100个排涝区域及2931个市政排水片区关系,协调城市竖向标高及河流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的关系,补齐防洪潮排涝设施建设短板,做到洪涝兼治、蓄滞兼筹。

  3.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客观分析深圳市防洪潮排涝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各流域内涝成因等不同特点,建设“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工程体系,促进人水和谐共存。

  4.建管并重,长治久安

  切实加强城市防洪潮排涝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流域管理机构、专业排水公司、专业抢险队伍,采用智慧化的管理系统,通过雨污分流、排水管理进小区等措施,有效发挥防洪潮及排涝工程功能,确保工程长效良性运行。加强气象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提升防洪潮排涝抢险反应处置能力。

  5.落实责任,全民参与

  落实防洪潮排涝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明晰任务分工,扎实推进防洪潮排涝体系建设。鼓励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各方面资金、力量参与防洪潮排涝设施投资、建设和专业化运营管理。加大对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力度,形成市、区、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