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年度民生实事 > 优质饮用水入户 > 常见问题(已归档)
根据《物权法》,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现状供水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改造后用户供水设施产权仍属业主。本次工程投资绝大部分由政府高额补贴,为体现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居民业主拥有小区供水设施产权这一属性,《实施方案》中约定了每户业主象征性承担极小部分改造费用,根据前期的调查摸底,每户200 元的收费标准是绝大部分住户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