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便民信息 > 排水和节水 > 节水技术推广(已归档)
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和《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以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5)》为目标,经市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建设局审核,现公布2021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总第十六期)。入选名录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依法从名录中予以除名。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总第十六期)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1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总第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