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我办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节水型居民小区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和评选工作。经节约用水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初选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节水办反映2017年度节水型居民小区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在节约用水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2日
受理部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源大厦1010)
联系电话:王小姐 83072596、83072610
附件:1.2017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初选名单
2.2017年度深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初选名单
2017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docx
2017年度深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