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水污染,加强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和监测,我局组织编制组在统计、分析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资料基础上,认真总结了我国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深圳市本地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9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2001室,深圳市水务局,邮编518036 电子邮箱:jsc@swj.sz.gov.cn
附件:1、《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