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指南》规定,面向社会可申报的奖项有以下十项:
(一)社会资本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奖励
(二)社会资本既有项目海绵化专项改造奖励
(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或者规范编制奖
(四)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奖励
(五)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规划设计奖励(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类)
(六)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施工奖励
(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监理奖励
(八)海绵城市建设优秀研究成果奖
(九)海绵城市研究机构(平台)设立奖
(十)PPP项目前期研究方案奖
申报的详细内容可登陆深圳市水务局官网http://swj.sz.gov.cn/查阅《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