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5日,我办在深圳水务网“公众互动”板块的“民意征集”栏目就《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1年1月5日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议删去附则中第四十六条【海绵城市建设思路】,理由:附则通常用于对名词、术语的定义,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规定。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删除相关条款。
二、建议统一全文中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统一相关文字表述。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