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不含深汕)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勘定成果图、深圳市(含深汕)入海河口治导线划定成果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活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附件:1.深圳市(不含深汕)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勘定成果图
2.深圳市(含深汕)入海河口治导线划定成果图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深圳市(不含深汕)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勘定成果图.pdf
附件2.深圳市(含深汕)入海河口治导线划定成果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