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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市管河道、水库以及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增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妥善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市水政监察支队通过出台相关文件、编写违建普查报告、开展调研等活动,推进查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推动出台《深圳市水务局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监督考核实施办法》。通过出台该《办法》,明晰查违工作目标、理清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监督考核对象及考核方式,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依据。
二是认真编写普查报告。委托专业机构,对局属各单位上报的河道、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种植、违法养殖、违法乱搭建、违法建筑的情况进行核实登记,测定中心坐标,形成《市水务局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普查报告》,绘制违法建筑用地大致范围图,为查违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为全面掌握查违各成员单位查违工作的开展情况,自12月7日开展,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分别深入违建地块比较多的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防洪设施管理处进行调研,听取各单位历史遗留违建整治进展情况及近期查违工作计划,传达2016年度查违工作共同责任考核要求,推动其制定历史遗留违建整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履行好查违办公室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积极协调督促局查违各成员单位落实查违职责,圆满完成查违共同责任考核任务。
(市水政监察支队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