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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铁石管理处水政执法大队协助宝安区玉塘派出所处理一起在库区倾倒化学液体污染水体的违法事件。
8月17日15:40分,该管理处水政执法大队石岩中队中队长刁德洪巡查至石岩水库库区运牛坑桥时,发现桥面上有一辆白色面包车滞留,两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抬着胶桶往桥底倾倒不明液体,周边泛起白烟,疑似化学物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禁止堆放、填埋、倾倒危险废物。刁德洪立即上前制止,并呼叫石岩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支援,两分钟内将现场控制。
随后,刁德洪立即将该情况汇报给水政执法大队,水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冯利平接到电话后,即刻向管理处领导汇报,按照管理处领导的指示精神,一边电话指挥现场启动应急机制并报警要求辖区派出所协助,一边赶赴现场处理,同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给光明新区城市建筑局环保科、石岩环保所(该地块陆地和水面属两区交界点)。相关单位纷纷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经现场检测分析,可疑液体初步检测为盐酸(盐酸是无色液体,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六大无机强酸之一,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倾倒入库区约5-10升,不含重金属,由于制止即时、处置得当,未对水质造成重大污染。据这两名男性青年交代,他们是松岗某建筑公司工人,为公司处理建筑废弃液体。经查明,车上不仅载有盐酸,还载有稀释液、电白油等高腐蚀性的化学物品。目前,该两名男子已被移交玉塘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