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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总任务数
已完成整治数
整治完成率(%)
福田区水务局
4
1
25%
罗湖区水务局
3
2
66.7%
宝安区水务局
72
37
51.4%
龙岗区水务局
39
23
59%
龙华区水务局
14
11
78.6%
坪山区水务局
6
5
83.3%
光明区水务局
33.3%
大鹏新区水务局
50%
深汕特别
合作区住建水务局
28
0
合计
171
81
47.4%
备注:剩余任务计划于2022年底前全部完工,且整治完成前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积水内涝“三个一”工作要求落实一点一方案,一点一专班,一点一设备,即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专人值守、临时抽排设施设备等措施,确保汛期排水防涝安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