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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价格表

信息来源: 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6-17 【字体: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政府定价

行政事业性收费

零售

自来水价

趸售

自来水价

污水

处理费

垃圾

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

家庭户

(立方米/户·月)

0 - 22(含)立方米

2.67

2.46

1.00

0.59

22 - 30(含)立方米

4.01

3.80

1.50

30立方米以上

8.01

7.80

3.00

集体户

(立方米/人·月)

0-5(含)立方米

2.67

2.46

1.00

5-7(含)立方米

4.01

3.80

1.50

7立方米以上

8.01

7.80

3.00

合表用户

3.16

--

1.18

非居民生活用水

3.77

--

1.54

0.27

特种用水

16.17

--

3.00

注: 

1.根据深发改〔2017〕901号文规定,本自来水价格自2017年8月1日起(8月抄见水量)实施。

2.根据深发改〔2022〕610号文规定,本污水处理费价格自2022年8月1日起(9月抄见水量)实施。

3.根据深价管字〔2006〕75号及深发改〔2017〕1063号文规定,本垃圾处理费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4.根据深水规〔2023〕1 号文规定,直接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并且实际居住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家庭户可申请用水定额调整,每增加1人,可在各阶梯水量基数上分别增加5立方米/户·月。

5.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