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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1995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85km2,城市水土流失危害已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竞争力。自1997年以来,市水务部门狠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十余年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3.6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生态景观得到明显改善,为我市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作出了较大贡献。
据统计,各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1995年为185km2,2000年降至59.89km2,之后,伴随着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全面城市化带来开发建设高潮,2004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上升至80.26km2,之后,市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大水土流失整治力度,2005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78.06km2,2006年底下降至74.8km2,2007年我市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64.53km2,具体如下表所示。
2007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数量统计表(km2)
(数据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
区域 |
水土流失面积(km2) |
合计 (km2) |
|||
开发建设项目区 |
陡坡种果区 |
裸露山体缺口 |
自然山地 |
||
龙岗区 |
15.07 |
12.06 |
2.61 |
0.35 |
30.09 |
宝安区 |
10.94 |
8.35 |
4.22 |
1.04 |
24.55 |
特区内 |
3.81 |
3.28 |
2.73 |
0.07 |
9.89 |
全市水土流失面积 |
29.82 |
23.69 |
9.56 |
1.46 |
6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