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市排水户管理,规范排水行为,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7月 15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712室,市排水管理处高工(收)。联系电话:83077829,邮编:518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sc@swj.sz.gov.cn。
附件:《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水务局
2021年5月28日
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05.5.2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