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财政委员会批准,我局将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资格补充招标项目自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资格补充招标项目
二、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三、定标方法:本项目拟采购服务单位4家,如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4家,则按报价自低至高排序,前4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无法在三天内启动污泥外运工作,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4名以后的单位依次补上;如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超过4家,则全部列为中标单位。
四、泥量分配:按照低价者优先原则,本次补充招标中标单位污泥综合处理单价自低到高依次分配(报价相同的,承诺量大的优先)。
五、报价上限:本项目综合处理处置单价以564.92元/吨上限,该价为全链条包干价,包括污泥(包括干、湿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及过路费、相关税费等费用。超过报价上限的,按废标处理。
六、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七、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通过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须提供营业执照、设施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不接受采用卫生填埋处置方式的单位报名;
(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以上条件
八、报名时间:自2019年1月19日9:00起至2019年1月23日18:00止
九、报名方式:现场或电话报名均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水源大厦1717室,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83070366,13590248042。
十、其它要求:各单位报名后,我局将成立采购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向合格投标人统一发放投标通知书。
深圳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8日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资格补充招标项目服务合同(2019年新合同).docx